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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缺錢 表姊誘她陪酒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5.39.217.767 ?& A, o$ Z4 C; |
  
! H. o+ a* W  R; }( A8 J" ^有這種表姊。桃園縣廖姓女子以「很好賺」誘惑讀高一的表妹下海陪酒、讓男客隨意摸,每天可進帳3千元,檢察官昨天檢舉廖姓表姊偵辦。5.39.217.76: S6 r& K! m/ r
桃園地檢署調查,廖姓女子(19歲)去年初在觀音鄉一家休閒音樂廣場坐檯陪酒,收入不錯,因店裡生意不錯、缺小姐,希望店內酒女幫忙找,去年2月間,廖姓女子獲悉讀高一的表妹想賺學費,找表妹下海,她對15歲的表妹說「不必陪客人出場、只要陪喝酒、撒嬌,就有小費拿,很好賺」,誘惑表妹坐檯陪酒。
* d0 {( e- x# z廖姓女子的表妹張姓女生因為缺錢、經不起誘惑,答應下海,第一天上班時,負責人王姓婦人就對她說「如果被客人摸,盡量不要反抗,以免被男客嫌態度不佳、服務不好」,張姓女生不敢違逆,坐檯時被男客「摸透透」,還有男客找她出場性交易,被她拒絕,不過坐檯確實好賺,平均一天進帳3千元以上,陪酒廿多天,賺了6萬餘元。
, ?+ t! y- K  l* ^去年3月間,這家休閒廣場被警方查獲,王姓負責人遭法辦,檢察官調查時,查出還在念書的張姓女生也坐檯陪酒,問她「為何會到那種地方去?」進而查出表姊媒介表妹色情陪酒,檢舉廖姓表姊偵辦。
' o3 w8 S" X8 t* [  {. e$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王姓負責人否認張姓女生坐檯、要她讓男客摸,不過張姓女生承認陪酒和男客任意摸,且「店裡的人都知道」,檢察官還查出女生曾背著書包到店裡,再換便服坐檯,認定店家知道她未滿16歲,將追究王姓負責人和她表姊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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