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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擅離職務被移送 被判拘役50天

【中廣新聞/彭清仁】 4 G, A9 i4 G+ G. s$ U!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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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一名林姓替代役男,今年六月間在沒有向主管請假的情況下,擅離工作崗位十天,不但被新竹市政府退役,改服義務役,還被移送法辦,儘管林姓替代役男辯稱是家人生病前往醫院照顧,但法官查出家人住院時間,與被告擅離職務的時間並不符,因而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罪名,判處被告拘役五十天。
1 F" [- D  I/ e! u判決書中指出,十九歲的林姓替代役男,三月間到職,在新竹市政府服替代役,但林姓替代役男卻在六月間,兩度不假擅離職務,第一次十天、第二次三天,原本新竹市政府要求被告寫悔過書,而予以原諒。不過六月底林姓替代役男,故態復萌,又再度不假擅離職務,市府只有把林姓替代役男退役,改服義務兵役,同時將全案移送法辦。
* i# A1 N, G! w7 k# }" I全案法官在審理時,被告向法官供稱,因為祖父和父母親都生病住院,因此請假前往醫院照顧家人,被告還拿出家人住院的證明;不過法官調查後,卻查出被告家人住院時間,和被告擅離工作崗位,整整相差一個月的時間,顯然是被告狡辯之詞。另外,之前被告無故擅離職務,卻向市府主管辯稱,因為欠債遭人逼債,所以才不假擅離職務避風頭。法官認定被告林姓役男,犯後態度不佳,服役態度輕蔑,因而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判處被告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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