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公仔箱論壇9 l' x1 n8 U- Z9 ?5 J: h
近來發生多起網友因為網路留言不遜,一告數十人乃至上百人的興訟事件,律師姚思遠受訪時強調,網路發言與公開場合發言,所要負的責任「完全一樣」;資訊社會研究學者周韻采也表示,網友必須重新思考,即使網路匿名,也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他們推測,未來這類訴訟會愈來愈多。5.39.217.762 d9 z" q6 `! d+ K' ?) b
近來在PTT醫療版,為了一個「生薑能不能治脹氣」的問題,竟引發網友一口氣控告57名網友,還有軍旅版因當兵的網友,抱怨被譏「快把地上菜蟲撿一撿」等,憤而將相關留言網友全部提告。立委黃偉哲日前特別為此召開記者會,質疑濫訴不但耗費國家資源,同時有心人士可能藉此牟利。3 U6 ~( g3 Z, e8 r: X" V, Q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受訪時指出,網路雖然具匿名性,但是統統都查得到,法律對於誹謗、妨害名譽都有明確構成要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被辱罵的網友確實也已公開受到傷害。
( \' u& j( h; I$ \$ j! Y「台灣是個壓力很大的社會,」姚思遠表示,往往發言挑釁當事人沒有踰越法律,但被刺激的人的反應反而踰越法律,這種情形在舉證時可以向法官說明,有可能減輕量刑,但很少因而免責,而和解金也是法律救濟的機制,只要不是濫告,社會應予尊重。5.39.217.768 a) l2 }, C! l+ P$ y) z
PTT、BBS乃至網路討論區常見網友論戰,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強調,網友在發表言論時,要盡量避免指名道姓的進行人身攻擊,但誹謗必須要有明確條件和事實,只要有根據和正當理由的回應,應該都沒有違法問題。) v7 A! k4 Y& O
尤英夫說,最高法院的言論自由判決,已慢慢趨向開放,只要善意、理性,且有根據和正當理由,不涉人身攻擊,都可以進行批判和討論,被告時,也不要怕跑法院或嫌麻煩,因為興訟要看事實證據判決後,才知道誰輸誰贏。" M1 Q6 @3 j# o& Y6 p
「網路偏差言論行為要被矯正,虛擬網路空間與實體世界一樣,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元智大學資訊社會研究所副教授周韻采強調,大家必須重新思考,網路上發表言論,也是要受到相關法律的規範。公仔箱論壇; O$ N. S7 m* ~6 t5 E( l9 X
針對有人故意刺激他人再提告一事,周韻采也說,如果民眾遇到網友有刺激性的言論,不要因為被激怒而罵人反擊,可以先去備案,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