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 l" V+ m9 N0 V' u; D
近來發生多起網友因為網路留言不遜,一告數十人乃至上百人的興訟事件,律師姚思遠受訪時強調,網路發言與公開場合發言,所要負的責任「完全一樣」;資訊社會研究學者周韻采也表示,網友必須重新思考,即使網路匿名,也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他們推測,未來這類訴訟會愈來愈多。
9 T3 d3 e6 @; x5.39.217.76近來在PTT醫療版,為了一個「生薑能不能治脹氣」的問題,竟引發網友一口氣控告57名網友,還有軍旅版因當兵的網友,抱怨被譏「快把地上菜蟲撿一撿」等,憤而將相關留言網友全部提告。立委黃偉哲日前特別為此召開記者會,質疑濫訴不但耗費國家資源,同時有心人士可能藉此牟利。
% x* `$ }4 t+ _" O8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受訪時指出,網路雖然具匿名性,但是統統都查得到,法律對於誹謗、妨害名譽都有明確構成要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被辱罵的網友確實也已公開受到傷害。
/ x& z9 |) `! R, K, C ^( Y7 }「台灣是個壓力很大的社會,」姚思遠表示,往往發言挑釁當事人沒有踰越法律,但被刺激的人的反應反而踰越法律,這種情形在舉證時可以向法官說明,有可能減輕量刑,但很少因而免責,而和解金也是法律救濟的機制,只要不是濫告,社會應予尊重。
0 r. n2 s/ S: Y, w. w公仔箱論壇PTT、BBS乃至網路討論區常見網友論戰,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強調,網友在發表言論時,要盡量避免指名道姓的進行人身攻擊,但誹謗必須要有明確條件和事實,只要有根據和正當理由的回應,應該都沒有違法問題。公仔箱論壇+ |1 M( Z/ U% a7 k) o; A
尤英夫說,最高法院的言論自由判決,已慢慢趨向開放,只要善意、理性,且有根據和正當理由,不涉人身攻擊,都可以進行批判和討論,被告時,也不要怕跑法院或嫌麻煩,因為興訟要看事實證據判決後,才知道誰輸誰贏。公仔箱論壇9 b. T- ?( u' w* C7 I5 G3 q
「網路偏差言論行為要被矯正,虛擬網路空間與實體世界一樣,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元智大學資訊社會研究所副教授周韻采強調,大家必須重新思考,網路上發表言論,也是要受到相關法律的規範。公仔箱論壇$ ^) W9 x* j; J( v
針對有人故意刺激他人再提告一事,周韻采也說,如果民眾遇到網友有刺激性的言論,不要因為被激怒而罵人反擊,可以先去備案,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