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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日本為什麼是"能源大國"?資源戰略值得中國借鑒

被资源危机感所鞭策的日本,其资源战略很值得“地大物博”的中国借鉴
( r& `1 {/ I3 U  Z; G5 a/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B4 w: u& h. q4 R1 W8 h 日本商业思想家大前研一近日在国内《追求》周刊发表文章,称“原油价格上涨是日本千载难逢良机,能源大国日本迎来曙光”。 看到这样的观点,不少人都会迷惑:日本为何是能源大国?科技水平之高,资源储量之充足的美国,都对高油价唉声叹气,日本的底气从何而来? 大前研一的观点是:油价上涨会使核能受到重视,而全世界4家掌握先进核电技术的公司中,日本占了3家;另外,日本领海面积很大,而日后海藻技术的成熟也将给予日本无尽的能源。 对熟悉日本资源战略的人来说,这些话也许并非妄言。; B+ ?3 `) N. e0 H' z

5 I% B* Q4 i9 j' n: m7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资源储备养足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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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i6 d- v2 F3 B' T& T7 D美国、俄罗斯、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日本也不例外。石油、铁矿石、木材、粮食都是储备对象。1975年,日本开始实施“石油储备法”,日本战略资源储备制度从而拉开序幕,1981年,液化石油天然气也被列为储备对象。 如今,日本石油储备由经济产业省统一管理,以国家为主,民间为辅,根据“石油储备法”,国家、企业存储的石油必须至少分别供全国消费90天和60天。截至今年5月底,日本石油储备量约为5.7亿桶,政府和民间的储备量分别为98天和79天,均在标准线之上。 稀有金属是电子、国防产业不可或缺的资源,而日本几乎所有的稀有金属都依赖进口。因此,1983日本年便建立起稀有金属储备制度,将钒、锰、钴、镍、钼、钨、铬等7种稀有金属纳入储备范围。近年中国收紧稀有金属出口的政策还引发了日本商界的不小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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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控制稀释涨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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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0 C3 ?* K0 a5 G$ z0 g' ]公仔箱論壇 在铁矿价格飞涨的今天,铁矿几乎全恳览到4个主要矿山中,日本企业重点投资8家,参股16家。近日,三菱商事又宣布将投资逾30亿澳元(约合178.1亿人民币)在澳大利亚大规模开发铁矿。 其实,“变他国资源为自己资源”是日本的一贯政策,只要企业能够获取海外油田、矿山权益,政府便会提供低息贷款,并无偿给予国家研发的技术支持。近日,《朝日新闻》还报道,下一个财年起政府可能设立一项每年100亿日元(约合6.2亿人民币)的特别预算,用于资助日本企业到海外探查、开发铁矿石。 “日本企业一般在海外购买资源开采权都是分散的,股权不超过7.5%。”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问题研究专家刘军红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近年来随着日本五大商社复活,海外开采权也相应扩大,因此日本甚至可能成为资源倒手商。 能源外交也是日本获取海外资源的重要方式。比如2006年4月,时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经济产业省甘利明分别率团访问中东和中亚,通过提供巨额贷款和技术支持,日本获得了沙特石油优先购买权、阿联酋长期石油供应合同和科威特能源稳定供应承诺并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进口铀的长期协议及铀矿开采权备忘录。 今年在横滨召开的第四届东京非洲发展国际会议也成为日本对非国家展开能源外交的平台,首相福田康夫利用会议间歇与所有非国首脑闪电式会谈,承诺加大援助力度。专家预测非洲石油产量到2010年将占到世界石油总产量的20%,如今,日本已在埃及、安哥拉和阿尔及利亚等国勘探、开采石油公仔箱論壇0 n5 t5 P, `; X0 W; J4 z6 G4 ~' @3 M

# g: ~, J: b, d( P$ b5.39.217.76 从资源小国到新能源大国公仔箱論壇( N( g: \0 \) I! V5 p

1 f; v4 n$ f, o) B5.39.217.76 石油危机后,日本意识到新能源的重要性,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废物发电、废热热热能等新能源。如今,日本石油依存度已经降至50%。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数据,2030年日本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存度将仅有40%。 日本《选择》月刊去年2月号刊登文章,将日本称为“新能源大国”,说日本创造1美元GDP所消耗的能源只有美国的37%,是发达国家中最少的,日本太阳能发电、利用间伐木材制造生物乙醇等新能源技术也都居世界最高水平。以太阳能为例,世界太阳能发电的大量技术都掌握在日本手里,不少日本普通家庭就在自家屋顶上安装太阳能转换设备,每年将多余的电力出售给电力公司。 而日本开发新能源的成效如此之显著,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基础。 1980年,日本就制定了《石油替代能源开发及引进促进法》,1990年修改了该法。1997年又制定《新能源利用促进特别措施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主体在推动新能源利用上的作用,规定对使用新能源的单位予以金融支援。2002年,日本政府通过政令补充了相关法律,把生物能、冰雪能等也列入新能源范畴。 此外,政府定期发布“长期能源供需预测报告”也是中国值得借鉴之处。报告向社会提供能源供需信息,并评估国家政策,使企业能及时明确政策走向,开发政府提倡的技术,利于新能源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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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3 O: w3 R' P: ][ 本帖最後由 yumiko123456 於 2008-8-21 12:24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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