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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換減刑 蔡銘哲李界木將繳上億賄款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廿二日證實,交保獲釋的蔡銘哲、李界木已坦承,在處理竹科龍潭基地開發案時,受吳淑珍指示收受辜成允賄款,並同意將兩人所得且藏匿在海外的一億餘元賄款,在一周內將錢匯回特偵組指定的台灣銀行帳戶,全案偵結時,檢察官會考慮酌予減刑。  據了解,李界木在被偵訊到龍潭基地開發弊案時曾提到陳水扁,至於本案是否為扁授意,特偵組不予證實。  特偵組懷疑,蔡、李涉及竹科龍潭購地弊案,幫助扁家向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索賄四億元,其中蔡氏兄弟朋分七千萬,李則獲三千萬元,蔡銘哲並協助吳淑珍將二億元先匯進郭淑珍戶頭後,再轉匯進吳景茂新加坡的銀行帳戶,進行海外洗錢,涉嫌貪汙罪。  另蔡銘哲涉及南港展覽館案,他坦承受吳淑珍指示,要求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將南港案的廠商資格限制資料及評選委員名單,洩漏給力麒集團,再向力麒負責人郭銓慶索賄一億,事後匯至郭淑珍帳戶九千萬,另一千萬是蔡銘哲的佣金。特偵組估計,蔡銘哲及李界木兩人不法所得超過一億一千萬元。  據指出,特偵組偵辦初期,蔡銘哲一開始心防極強,因特偵組自新加坡等國司法互助資料,發現他在海外帳戶及洗錢貪汙事證,日前終於坦承犯罪,供認犯罪事證,也同意簽署查帳授權書給特偵組。因此,當特偵組日前就訊吳淑珍,提示蔡銘哲大批不利她的筆錄內容時,吳淑珍氣得說要殺了蔡。  蔡銘哲、李界木在周五檢方最後一次提訊時,同意將犯罪所得繳回國庫,特偵組認為兩人已自白犯罪,沒羈押必要,但兩人貪汙金額龐大,僅准他們具保停押。  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特偵組因結案在即,已提供蔡、李兩人,有關最高檢察署指定的台灣銀行帳戶資料,要求兩人在本周前迅速辦理繳回國庫手續,特偵組會在本周再傳喚兩人,檢視兩人的匯款證明,證明兩人已將錢匯入後,會依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最高檢察署說,蔡銘哲、李界木願將貪汙所得繳回國庫,是繼最高檢察署偵辦拉法葉艦佣金弊案的第二起具體實例。拉法葉艦弊案中,郭力恆、郭問天兄弟被凍結在瑞士銀行帳戶的拉法葉艦賄款,瑞士方面在去年間陸續交還我國,總金額三千四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一億兩千萬元),匯至最高檢察署指定的銀行帳戶。  陳致中簽署查帳授權書後,瑞士已將資料送抵台灣,特偵組本周將續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及扁媽、珍媽等人頭戶。由於案情明朗,特偵組本周提訊在押的吳景茂、林德訓等人後,讓他們交保或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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