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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有心了,此文大眼首先发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不久,大眼在微博上说接新浪通知北京市领导强烈要求新浪删除此文,遂被河蟹,大眼发微博 @李承鹏:博客已删除,刚跟新浪说:按老规矩,留一逗号吧,以示我曾写过。 今天下午在天涯杂谈尚能看到[李承鹏专栏]有此文,刚去看时,也已和谐(估计国内网站,此文基本看不到了)。 愚蠢蛮横的河蟹,堵住人的嘴能让你看上去更鲜光?蒙住人的眼能让你混得更久?你的尸腐味全世界早都已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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