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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女兒193次 獸父判刑1351年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男子自95年間起在其親生女兒未滿10歲之際,趁妻子外出工作與次子入睡機會,在自家連續性侵害女兒,至97年6月間才罪行爆發,桃園地院認定他性侵害女兒193次,昨天以每次判刑7年,累計達1351年徒刑,可能創下我國司法史紀錄,合併應執行徒刑為20年。5.39.217.76" _$ @8 p* d" {  S" H# W  F
桃園地院審理時,男子否認性侵害女兒,辯稱女兒語無倫次、會說謊等,但法官審理時當庭讓被害人操作勵馨娃娃,顯示確曾被其生父性侵害,法官傳喚相關證人,則指稱被害人並無說謊紀錄,且在告知被生父性侵害案情時,都強調不想讓爸爸坐牢、要求不要告知他人,因此採信被害人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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