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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三男生 揮拳傷老師右眼

 發生學生打傷教師事件的裘錦秋中學(葵涌),3日回應指法庭的判決能警惕學生。

【本報香港訊】16歲中三男生因不忿被罰企,竟突然發難揮拳相向打傷老師右眼,男生早前承認傷人罪,裁判官3日在荃灣法院判刑時,直言對被告的行為大表震驚。裁判官嚴斥被告成績差又不懂尊重他人,認為有需要由相關機構貼身監管,決定判他進入更生中心服刑,在犯人欄的被告點頭表示明白。 已被還押三周的16歲被告林佳威,案發時就讀裘錦秋中學(葵涌)中三班,現已轉校。被告早前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即今年4月22日在裘錦秋中學(葵涌)一課室內,打傷26歲男師容樂其。 裁判官3日判刑時坦言,對於有學生向老師施襲大感震驚,他嚴正批評被告「紀律意識非常薄弱」、「不會亦不知尊重人」。

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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