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機場逾10小時 還被控非法進口肉類罰千元 議員斥官僚損旅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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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香港訊】一公斤牛柳換來扣留逾10小時及罰款千元。誠實澳洲華僑帶牛柳來港侍奉長輩,主動向海關申報,卻遭海關及食物環境生署當罪犯連環扣於禁區及機場警署逾十小時,最後無辜被控非法進口肉類罪名罰款一千港元。事主直斥「我主動申報,為何會被如此對待?」更說經歷損毀他來港信心,亦令其他旅客不敢申報違禁品而影響執法。有立法會議員指事態「非常嚴重」,嚴斥港府官僚及太苛刻,影響香港旅遊形象。 28歲澳洲華僑譚智傑6月28日攜帶一公斤牛柳來港探親,抵港後主動到海關紅通道「問行不行」。 海關告知譚先生香港不容生肉入境,譚欲將牛柳丟棄但遭拒絕,及後無辜被扣在海關辦公室內等候轉介食環署跟進,同機另有一男一女因帶生肉入境被扣。 在禁區扣留至凌晨一時半,譚與另一男子需再被押至機場警署並困於羈留室內,警方指食環署電腦與警署「軟件不相容」,需待食環署人員重新打口供及列印,二人繼續被扣。譚及後被控非法進口肉類及家禽,至凌晨四時半才准以一千五百元保釋,被扣逾十小時。該案6月30日在法院提堂,譚為免夜長夢多認罪,但準備了由澳洲牧師所寫求情信,法庭判譚罰款一千港元及不留案底。 誠實的譚先生對變成罪犯感不公,更不滿港府辦事效率,亦對法律制度失望。譚智傑批評港府未在口岸仔細列出不可攜帶的肉類種類,但食環署發言人卻指,在機場、各主要陸路邊境管制站,及港口管制站,均在顯眼處貼有不准攜帶肉類入境的告示。 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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