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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当然不是超人,可是他们有责任要监督选举,以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举行。难道他们在知道有人贿选的情况下不闻不问就是他们的责任??而且他们应该有权利宣布成绩不合法吧。。。如果在知道贿选的情况下没有宣布选举成绩不成立,那请问他们是否有尽自己的能力呢??希望我们的官老爷们不要再把问题往外推了,是时候把责任给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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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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