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州日報》社長戴玉慶涉嫌受賄案由廣州市紀委負責查辦並移交司法,戴玉慶被控受賄250.1萬元。案件於3月28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戴玉慶稱迫於紀委壓力承認受賄,他還當庭檢舉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插手《廣州日報》業務,稱自己多次抵制才招致打擊報復。王是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的妻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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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玲於2007年7月起擔任廣州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1年12月調任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她在擔任宣傳部長期間,和戴玉慶曾是上下級關係。戴玉慶聲稱:王曉玲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干預《廣州日報》經營業務,例如介紹親屬插手當時擬建工程報業大廈項目。戴玉慶認為,自己曾多次抵制上級干預業務正常開展,故招致後來的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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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慶妻子楊蘭凌已於2013年底對王曉玲進行實名舉報。舉報涵蓋基建工程、經營管理等多個領域,其中一個事例涉及資本運作。另據了解,中央巡視組接到舉報後,正對舉報內容予以調查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