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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官員為啥總是“靜悄悄”復出

 ,  描述: 劉 鵬
12月1日,有關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免職的宜黃縣委書記和縣長,悄然復出的消息開始在網上流傳,稱“宜黃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宜黃前縣長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撫州市公路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蘇建國履新消息屬實,“已經來了一個多星期”。(據11月3日《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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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J' \0 y8 x' j' P9 L9 j公仔箱論壇筆者認為,沒有人想把受過問責的官員“一棍子打死”,也不可能。從理論上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從實際操作上來看,問題官員復出,宜黃原縣委書記和縣長並不是第一人,也不可能是最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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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3 f& a8 k7 o. Y+ [. e就中國目下的幹部管理與評價制度來說,受了免職等處分的官員,被免去的只不過是之前其所任的職務,其勞動權甚至幹部身份都是存在著的。讓他們在查清問題、承擔了相應責任之後,再找個合適的崗位,重新加入到“為人民服務”的“公仆”隊伍中去,並無不可。問題在于:作為公共事件中被免職的官員該如何復出?能不能別總是“靜悄悄”的?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a3 g9 S' H8 |6 v;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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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那些受到免職等處分的官員,在事件當中到底有多大的責任?是否已經悉數承擔?其復出是否符合幹部任免程序?新的工作崗位是如何確定的?等等。這些問題為什麼不能公開化、透明化呢,為什麼不敢接受公眾的監督?具體到宜黃原縣委書記和縣長復出的問題上,從2010年9月10日“自焚”發生,到如今已經一年有余,相關部門對原縣委書記和縣長的立案調查工作顯然已經結束,為什麼不把調查結果和重新任職的理由公之于眾?5.39.217.76; a) c2 y8 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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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免職幹部就得把曾經的過錯背一輩子,也不是說免職幹部復出就一定有貓膩;但既然曾經被免職,再次復出,總應該有一個公開接受人民監督的姿態。什麼也不說,什麼也不交待,就復出了,說是 “低調”也好,“靜悄悄”也罷,都難免讓人覺得,其背後隱藏著自知理虧和自證貓膩。這樣的復出,豈能不讓人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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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時若“偽豪爽”,復出只能“裝糊涂”

      2日,有關江西“宜黃事件”中被免職官員悄然復出的消息在網上流傳,稱“宜黃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管委會主任,宜黃前縣長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撫州市公路局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蘇建國履新消息屬實。對邱建國的職務,當地工作人員以“自己是新來的”為由未予確認。
" d1 i- P7 L+ d" @" g0 ?  e# i3 |  問題官員的每一次復出,都會伴隨輿論的一番“激動”,這次也不例外。網民紛紛譴責,這是“挪個窩”來糊弄輿論;媒體發表評論,這是虛頭虛腦的“假問責”。有人進而聯想起以往一樁樁、一件件、一回回,那些被處理的官員是如何“休了個帶薪假期”就重新走上“為人民服務”的重要崗位的,並由此否定當下官場的問責運作。
6 E" W" i6 I$ Q)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從最善意角度出發來講,這次宜黃的兩個官員復出,倒也有其緣由:一來我們對官員素來採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只要還沒到犯罪入獄的程度,總會找一個崗位來安排;二來根據《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 h, A# z! B6 ctvb now,tvbnow,bttvb  “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潛臺詞則是,一年後上崗再就業,是符合規定的。從去年10月宜黃事件問責到今天,剛好一年,重新上崗,倒也不足為奇。tvb now,tvbnow,bttvb' q% D8 Q$ W3 g" p2 m
  這事兒被揪出來,最大的意義是,暴露了當下官場處理官員問責官員,存在制度和操作上漏洞:按照官場內部邏輯,似乎也解釋得通;按照民眾理解的邏輯,則解釋不通。如果用一句話來表述,那就是:處理官員時,“偽豪爽”;安排復出時,“裝糊涂”;給老百姓留下的印象就是,疑似“假問責”。這是當下官員問責上的通病。
  j0 w5 V0 N0 |1 z$ M5.39.217.76  公共事件發生後,官員深諳輿論監督之道,為了暫時從輿論漩渦中走出來,往往態度很“豪爽”——嚴肅處理、一查到底、就地免職……先給老百姓吃上定心丸。等風頭過了,那些“受到委屈”甚至做了替罪羊的官員總要討個“交代”,于是有的匆匆被安排上崗再就業,為了避免輿論喋喋不休,幾乎都會選擇“冷處理”,不發公告,盡量低調,偶爾被“好事兒”的網民揪出來暴露出來,便會引發輿論更強烈的反彈。
6 C7 d4 [3 n; t# a; i! L; P6 C5.39.217.76  這已打了一個“死結”,反過來導致惡性循環:民眾更見不得官員的復出,既然有人“隱性復出”“超速復出”“帶病復出”,那我就幹脆反對所有復出;官員更加躲躲藏藏,什麼信息也不向民眾交代,比如宜黃事件當初立案調察邱、蘇兩官員,結果如何,怎麼結案,統統模糊化……依照依法治國的要求,我們就是要通過制度完善,公正透明的執行,造就一種官員“有責任要承擔,付出代價之後能被公平對待”的擔責架構。但由于這種惡性循環,導致不管是否符合規定,老百姓都會覺得,被愚弄被忽悠了。公仔箱論壇7 s9 E0 c& A1 {
  在這個問題上,民眾心理受傷,問責制度受傷,公權威信受傷……鼓勵幹部改正錯誤的機制,被虛置懸空;只有個別有私心的官員,渾水摸魚佔了大便宜。走出這個循環漩渦,根源還在于嚴格落實現有問責制度:所有的“嚴肅處理”,要給出經得住考驗的交代;所有被處理的官員,是退出還是復出,都要有一套透明而且嚴格的“考核結論”,並且明令要求所有復出官員都要先公示……問題官員“幹幹凈凈”地復出,是對受傷害的民眾負責,是對官員獎懲體制負責,也是對每一個官員負責。(畢詩成)

某些免職官員本該終身禁“仕”

    砸掉一個官員的鐵交椅到底有多難?
+ X# ^" {0 a& s* N1 z3 U5 W公仔箱論壇    最近,網友爆料: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免職的宜黃原縣委書記邱建國和原縣長蘇建國已悄然“復出”。經撫州市公路局證實,蘇建國履新局長消息屬實。8 A( S+ W5 r9 B+ L9 i6 q# N3 \
    一年前的記憶尚未消退。作為去年的標本式惡性事件,“宜黃拆遷自焚”亦被本報納入年度十大焦點評論之一。去年9月,拆遷導致鐘家3人重度燒傷(其中1人隨後去世)後,這對“建國”好搭檔分工明確:時任縣委書記邱建國帶隊趕赴機場攔截欲赴京討說法的鐘家姐妹;縣長蘇建國則帶數十人到醫院搶奪屍體,打傷鐘家人。在潮水般的口誅筆伐面前,江西省有關部門宣布對二人免職並立案調查。
+ [# X3 V( B, W! F; j" c    當時貌似嚴厲的“免職”與“立案調查”,讓善良的國人相信正義終于來臨。而如今,一個保留級別且帶薪的“悠長假期”之後,問題官員的“平級復出”,使得人們寄望頗厚的問責案例,再度被證實又是一個用心良苦的緩兵之計,民意再次受到權力的嘲弄。3 j* S! I- T* Y9 O5 s0 {. {* j
    賞罰者,國之利器也,亦是整頓吏治、訓練循吏的“利器”。對一些破壞幹群關係、敗壞黨和政府形象的刁官、劣官,必要時就應終身取消其入仕的“從業資格”,既示懲戒,又殺一儆百。然而,現實中一些地方對問題官員卻太過寬容和仁慈,總以“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為借口,問責的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沒有底線、忘記原則地“保護”這些害群之馬,並想方設法為他們“找一個位置”。于是,“免職”成了愚弄輿情的虛晃一槍,成為幫助問題官員暫避風頭的“組織關懷”。這種對權力既得者“問”而不“責”、“調”而不“查”的寬容,與某些官員子女野蠻擠掉競爭者贏得“蘿卜招聘”、搶得晉升機會的場景“相映成趣”。
0 E, G$ {1 _0 j* w$ b3 H; q    一個奇怪的反差是,中國有13億人,精英雲集,基層德才兼備、常年苦于晉升無門者也多如牛毛,可是一些地方官場為何不願“不拘一格降人才”,而只願將選官的眼光局限于固定圈子內,刁官、劣官即使被問責免職,依然被放入一個形同“等候席”的儲水池,靜待“解封”之日,從而“劣幣驅逐良幣”?5.39.217.767 Q4 L- J4 m: N, }6 n" k" T* }
    究其原因,無非在一些基層存在某種封閉的權力分享網絡,由宗族親屬、門生故舊、利益勾連形成的權力結盟。于是,當出現一個合適“位置”時,即使某些不幸中招落馬的劣跡官員,其“復出”序列也優先于級別較低、權力結盟關係更疏遠者。官員作為“公權代理人”,在一些基層卻形成了經濟學上所謂的“內部人控制”,“脫離群眾的危險”日益凸顯,值得警惕。公仔箱論壇, B: j% F- }- a* K9 h/ E
    當然,宜黃被立案官員的“復出”,或許還說明:一些基層官場對這些強拆的“魄力”官員還是很欣賞的,至少是同情的。某宜黃官員就曾聲稱,“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如此讓老百姓大跌眼鏡的話,竟然出自我們的官員之口,可見看問題的立場是何等迥異。
5 |& A& O; Y; b/ U- l' R7 b    政績渴望和土地財政不休,非法強拆難止。盡管公眾望眼欲穿的新《拆遷條例》明確禁止“行政強拆”,改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當地方財政與“炒地皮”深度交織,在司法與地方利益捆綁一體的今天,司法強拆如何不變成另一種“形式上更合法”的行政強拆,效果仍有待觀望。(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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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箱裏的“問責復出”豈能服眾 (張培元)

      被免職官員復出,網絡輿情嘩然,公眾的疼痛與記憶在瞬間被重新點燃。一年前,“宜黃拆遷自焚事件”震驚全國,邱建國、蘇建國為此被免職,相關部門展開立案調查。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評論說,當地政府在拆遷過程中完全沒有遵循法定程序,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如今,立案調查的結果未明,公眾倒是聽到了他們復出的消息,讓人如何不驚詫?7 w5 g- |& S: j
  高調問責,低調復出——— 幾乎成了某些地方慣有的問責公式,在不少群體性事件的調查追究中,公眾輿論危機高峰之際,即是責任官員免職摘帽之時。然而時過境遷,輿論監督風頭稍微平靜一下,所謂的“立案調查”往往就不了了之,被免職者則會換個地方繼續做官。問責“問”得糊裏糊涂,復出“復”得神神秘秘,一切似乎都是對民意的搪塞糊弄,難怪每次官員復出都能在網絡內外引來噓聲一片。
9 k. \6 x8 B1 S$ y( z1 \#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問責並非將人一棍子打死,徹底不給官員復出的機會。可現在的問題是,許多“問責免職”和“官員復出”事件,處理不公開,過程不透明,結果不公布,搞得十分神秘,如同跟公眾捉迷藏一樣。如此不清不白的問責方式和復出路徑,自然難以服眾;這般遮遮掩掩的暗箱操作,只能給人更多的想象和猜測空間。“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其實,公開的問責處理不僅展示了權力胸襟、詮釋了權力倫理,更證實了有錯必改、必糾的權力自我修復能力。要讓公眾心悅誠服,真正感受到權力的糾錯誠意,必須將糾錯過程曝露在陽光下,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和指摘。
: y3 k& D. ]+ V9 i& f! a公仔箱論壇  在此,筆者倒是希望撫州市乃至江西省有關部門,正視網民訴求,更加審慎地對待“宜黃拆遷自焚事件”被免職官員的復出問題——— 其一,既然當初對他們作出了免職並立案調查的決定,現在不妨將調查過程、調查結果、最終處理決定全面公開,就其公正性接受公眾考量評判;其二,既然這兩名官員在過去一年中做到了閉門思過,其自我批評和檢討通過了上級審核,不妨讓他們直面公眾,看公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其三,既然撫州有關方面認為他們有必要、有資格復出任職,繼續賦予重任,不妨將官方的理由和依據公示,讓公眾評判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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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官員該怎樣復出

    12月2日,有網友爆料,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免職的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和縣長蘇建國已悄然復出,“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撫州市公路局工作人員證實,蘇建國履新消息屬實。有關邱建國復出的消息尚未得到當地官方確認。對此,很多民眾表示不滿。(12月4日《京華時報》)
! B& c* j' n+ {, O% Htvb now,tvbnow,bttvb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固執地要“一棍子打死”問題官員並不是我們提倡的,這既有悖于人性倫理,也不符合法律邏輯。而當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規定是: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的,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提拔;受到降職處理的,兩年內不得提拔。
" T- Q, q# x& {0 M; H( |( C9 w- G6 qtvb now,tvbnow,bttvb    可見,無論是從人性的角度推敲,還是從法律程序的考量,容許問題官員復出應該是無可非議的。但問題是,如果這種復出沒有一定限制,則問責毫無意義。因為對于國家公職人員而言,權責從來是統一的、對等的,有權就有責,有多大的權就有多大的責。而問責作為一種責任落實措施,目的之一就在于“有什麼責問什麼責”,體現規則面前的平等。問責的另一個目的在于,在追究責任之外,更好地預防問題、解決問題。在各種事故發生後,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既是為了懲戒當事人的瀆職或失職,也是要讓更多的人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促使管理者認真履行職責,切實為民眾服務,真正對群眾負責。
$ U: [* l( {2 ^# y, \3 D5.39.217.76    可事實是,在問題官員免職的這一兩年裏,很像是帶薪休假,很難說得上是一種懲戒,更看不到多少責任的擔當。而問題官員復出時,既不見權力責任的自覺,也沒有任何的教訓表達,就連向民眾道歉、知錯就改的最基本姿態都很難被發掘。從這個角度而言,問題官員要復出就必須要有限制。一是根據權責相當的原則,通過監督和制約迫使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僅僅是免職了事;二是在官員復出時,公開其復出理由和程序,並徵求公眾意見。否則,問責的作用就微乎其微,甚至可能淪為一種官員規避責任的工具,也有損政府公信力。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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