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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雞同鴨講的安檢儀輻射答問

      最近,深圳、上海、北京等多個城市地鐵站X射線安檢儀相繼被媒體曝出沒有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引起公眾普遍恐慌。環保部日前回應:符合輻射安全指標的地鐵安檢設備,在正常使用時不會對環境和附近經過的公眾造成身體傷害。(10月21日《新京報》)
2 w  o6 l$ }2 w' ~, Z0 i  地鐵安檢儀輻射問題引起公眾普遍關注,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安檢儀的生產廠家和使用單位沒有輻射安全許可證。而根據環保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在國內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單位,應當取得輻射安全許可證。顯然,這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違規行為。可對于安檢儀帶來的輻射隱憂,各地環保部門似乎不以為然。
' V; g1 M+ A- ~) A. H  對于沒有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地鐵安檢儀,迄今未見一個地方環保部門開出罰單。相反,環保部卻出來“辟謠”。且不說所謂“正常使用”在缺乏嚴格監管的情況下毫無保證——“正常使用”的電梯還能突然逆行造成傷亡;關鍵是,既然安檢儀確有輻射產生,就不可能對公眾身體毫無傷害,只是傷害大小及會否直接致病問題。公仔箱論壇( t# s% y$ t$ E! `4 F( ^1 i1 f
  其實,環保部不是輻射方面的專業部門,無需回答“地鐵安檢儀對人體究竟有沒有傷害”的專業問題;大家質問環保部門的是:這些地鐵安檢儀有沒有輻射安全許可證?如果沒有,是合法還是違法?環保部門應替違法者辯解,還是立即執法、履行執法者的義務?無證和無害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環保部門的職責所係本是前者,可現在卻忙著回答後者。公仔箱論壇+ j' X2 [% s1 o: c# f3 Z
  甭管地鐵安檢儀輻射究竟有多大,是否足以對公眾健康形成潛在隱患,那些沒有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地鐵安檢儀必須被禁止,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身為執法者,環保部門就應該去“禁止”沒有許可證的地鐵安檢儀運行。
5 [+ d( Z# r' ~( N( u% f# g  在地鐵安檢儀輻射問題上,公眾除了質疑輻射安全,其實更在質疑環保部門為何長期對違法行為視若無睹?公眾質問環保部門為何不管,環保部門卻給公眾講這個無害,這真是驢頭不對馬嘴。《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就在那,只要這個法規還有效,環保部門就應該為這些無證安檢儀的大量存在承擔責任,並為此造成的公眾不安道歉。(舒聖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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