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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出新編“狸貓換太子”

      34歲的河南嵩縣人呂天喜,是一位智障人士,沒有一點正常人的思維,關于這一點,全村人都可以給他證明。這樣的不幸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的關心和愛護。然而,現實總是那麼殘酷。前天,《河南商報》報道,三年前呂天喜離家出走,家人久尋未果,就在將其慢慢淡忘時,卻接到監獄通知,要他們接回一個服刑期滿的犯人。這個犯人就是已經改了名字的呂天喜。
& J- {  p, q& |3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解開一個謎,牽出一團麻。監獄要釋放的是呂天喜,但釋放證明上的名字卻不是他,兩人年齡也相差19歲,一個34歲,一個53歲。細究開來,疑問能拎出一串,比如,呂天喜是一個讓明眼人一看,就可以判斷出的智障人士,他是否有實施犯罪的能力;即使實施了犯罪,是否要追究法律責任;從他被抓到投入監獄,要經過多個司法程序,緣何沒被人發現他的假身份;按說,每經過一個司法程序,都應該通知到家人,為何他的家人一直蒙在鼓裏,若說無法聯係,那麼為何在釋放時又能聯係上他的家人……不正常,絕對的不正常。7 G9 r/ _" B( J7 `
  這種不正常是讓人感到極其可怕的。發生這樣荒唐的事情,只能說明當地公檢法司這個係統出毛病了,且病得不輕。這幾個公權部門,只要有一個能切實擔責,法律的尊嚴最終還是能得到維護的,可偏偏整個係統病了。
. h% o! a- v4 F0 [# D  一個可憐的呂天喜傷不起,一個奔向法治的國家更傷不起。對這件事,事發地的河南洛陽市政法委已經有了回復,成立專門調查組,徹查案件的批捕、起訴、審判、收押等環節。此舉是必須的。但其中有一句話的表述是不妥的,“如果確實存在執法過錯,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此話有“不一定”之意,讓人擔心徹查是否真查。事實已表明,並非執法過錯問題,性質遠比過錯嚴重得多,是徇私枉法,是知法犯法。
' e$ d! z" |" ~$ Ltvb now,tvbnow,bttvb  呂天喜被改名換姓頂替了別人坐牢,原因肯定不在辦案人員的粗心或疏忽,應該存在這樣兩個動機:一是真正的搶劫犯可能捉拿不到,把沒有是非判斷能力的呂天喜抓來充數,以此提高破案率。類似駭人聽聞的事件不是沒有發生過,有賣智障人血、器官的,有把智障人騙進黑磚窯當勞工的,沒想到現在又新添被當犯人的;二是被頂替的人可能為逃避打擊,來了個“狸貓換太子”。有沒有第三種可能,我一時想象不出。洛陽政法委的微妙之辭,讓人無法看到壯士斷腕之決心。5.39.217.769 h. }' U  a& @7 ]
  古典名著《三俠五義》講到劉妃與內監郭槐合謀,以剝皮狸貓換李宸妃所生嬰兒之事,為大宋奇案,幸被包拯還原真相。智障人呂天喜被改名換姓替人服刑三年,堪稱新編“狸貓換太子”。今天,我們仍需要這樣的包拯。
2 ~- C! r. K  U( `2 R1 ]3 I- z公仔箱論壇      來源: 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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