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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春體驗 18歲男偷刷母親信用卡

剛滿18歲的黃姓男子,今年4月兩度到鬧區豔名遠播的旅館,涉嫌盜刷母親信用卡買春,母親收到帳單,報警查出真相後,不追究兒子刑責,涉嫌媒介性交易的旅館黃姓負責人及賴姓女服務生,昨天經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月、4月。
/ N( ]; ?, I3 M. L" |5 G1 Q.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高雄地方法院調查,剛滿18歲的黃姓男子,因擔心被友人嘲笑沒有性經驗,今年4月27日凌晨,趁家人入睡後,拿走母親錢包裡的信用卡,到前金區1家豔名遠播的旅館嫖妓,經賴姓女服務生媒介與1名年輕女子性交易後,盜刷母親信用卡付款3300元。
, h, B3 t$ F! \: q4 @/ W' J9 K" V初體驗的黃姓男子3天後再度利用凌晨時段,帶著母親的信用卡登門買春,又盜刷4000元。母親5月間收到信用卡帳單後,發現竟然有這2筆莫名其妙的住宿費用,隨即報警處理,警方根據交易紀錄、調閱監視系統畫面,發現是被害人的兒子黃姓男子涉嫌盜刷。
+ S3 _1 X! \9 S- o' I, {% G+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賴姓女服務生承認媒介性交易,旅館負責人胡姓男子也坦承涉案,法官依妨害風化罪,判處胡姓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賴姓女服務生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都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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