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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護送返家 已婚夜店男公關性侵女醉客

台中市一家夜店張姓公關今年初駕車護送一名酒醉女客人返家卻涉嫌趁機性侵,被害人哭泣、尖叫大喊「不要這樣」、「我很痛」仍被張男性侵得逞,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張姓男子為逞性慾,未遵守職業道德,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 判決書指出,英文名為「JIMMY」的張男(27歲),在台中市南屯區一家夜店擔任公關,3月28日凌晨見19歲女客人喝醉後,藉口護送女客人返家,駕車載女客人返回西屯區租住處。 張男護送女客人返回租住處後,留在屋內未離去,這時女客人酒醒,看到張男未離去,嚇得花容失色,隨即躲入廁所內,打電話向男友求救未果,張男涉嫌強行將被害人從廁所拉至床上,強壓被害人手腳性侵。 法官查出,張男已婚(妻子因此案已與他離婚),育有兩名子女,應做為子女表率,卻為逞性慾性侵被害人,且被害人表示「我不願意原諒他」,合議庭因此將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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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G1 T% r' k/ _4 b8 K* G, y2 j5.39.217.76【2013/11/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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