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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教職員帶槍到校 南達科他創舉

南達科他州8日通過一項法律,成為第一個授權教職員可以帶槍到學校的州。該州共和黨籍州長道格(Dennis Daugaard)已簽署這項法案。 在康州新鎮小學發生20名學童死亡的槍擊案後,在全國引起是否要武裝教師的辯論。稍後,全國槍枝協會(NRA)提案在每個學校武裝安全人員的計畫;約有24個州議會已提出法案,建議教育人員可帶槍到校,但目前除了南達科他州,其他州的相關立法都未過關。 南達科他州的教職員槍枝授權法,是第一個允許K-12學校教職員擁槍的法律。此案由南達科他州共和黨籍新科州眾議員克萊格(Scott Craig)提案。他希望此法的通過可幫助改善有關學校安全對話。他說:「此法的通過可望引起骨牌效應,使民眾了解,授權教職員擁槍是合理的,比民眾想得更安全,有前瞻性,有助預防校園槍擊案。」 此法讓學區決定此法的執行。是否許多學校允許帶槍到教室仍有待觀察,此法是否會在全國造成回響也不確定。舊金山的預防槍枝暴力法律中心律師蘿拉‧庫提列塔表示,南達科他州的法律不致造成全國性的影響。 反對者說,南達科他州的教職員槍枝授權法立法過程太倉促,並沒有使校園較安全,並忽視其他安全選項。 在此同時,緬因州一個140人的小鎮考慮立法規定,民眾必須要有槍。雖然此法執行不易,但全國還是有許多社區考慮類似法律。康州新鎮小學槍擊案後,從愛達荷到喬治亞州,許多社區都「要求」或「建議」居民武裝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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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9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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