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民代表會主席李岳珉、副主席曹煙雯,昨被多數鄉代以「不尊重代表」等理由,投票罷免,雙雙拉下寶座,創地方自治史首例。 花壇鄉政壇風波不斷,因賄選等緣故,今年初第二次補選鄉長,寫下同一屆鄉長選三次紀錄。鄉代會也不平靜,二○一○年五月本屆成立後,四名鄉代因涉賄選而補選,主席陳洪秀鳳上任未久病逝,李岳珉去年一月才補選上主席,但昨遭罷免。 李岳珉表示,罷免過程違反選罷法,他要向法院提罷免無效之訴。但昨到鄉代會監督罷免投票的彰化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戴瑞文指出,罷免案未違反選罷法規定,民政處收到鄉代會罷免結果公文後的卅天內,鄉代會應重選主席、副主席。 花壇鄉代會有十名代表,無黨籍鄉代顧文東上月廿日提案罷免國民黨籍正副主席李岳珉、曹煙雯,理由包括「凌駕代表會,屢以代表名義恐嚇鄉公所,造成所會失知,敗壞全體代表名譽」、「不尊重代表」等十項,獲無黨籍、民進黨等六名鄉代連署。昨天舉行投票,李、曹二人各得七票,通過罷免案。 李岳珉投票前提出異議,指一件罷免案罷免兩人,違反選罷法規定。戴瑞文表示,縣府之前召開法制會議,並請示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罷免投票並無違法,選罷法只規定不能同時持同一理由罷免兩名代表,但沒規定不能同時罷免正、副主席。 完成罷免案投開票後,李岳珉說,縣府違法行事,等收到解職令,將向法院提出罷免無效之訴;曹煙雯表示,投票前雖和多名鄉代溝通,但結果仍如此,感到無奈,會和主席一起向法院提告。 對鄉代會將主席、副主席一起罷免,花壇鄉長李成濟不願表示意見,「代表一個都得罪不起」,只希望未來所會和諧。花壇鄉代會群龍無首,鄉代表表示,在補選主席前,近日會先推選代理主席處理事務。 5 M/ ^, u2 u0 z0 N- ]7 W" }$ L- j
! h. z1 i+ N1 n# `8 Q5 l* ^tvb now,tvbnow,bttvb【2012/12/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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