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雙方在台灣海峽改變態度通過和平方式實現統一。台灣政府提出了“統一三項原則下的人”,而中共處理“和平統一”。 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了主要框架的“一國兩制”的統一政策,並提出了我國“國統綱領”於 1991年。從那時起,雙方之間的海峽兩岸走向統一的方向共同該機構的重新統一政策。
0 O. {: t/ w( G3 C% R5.39.217.76另外,ECFA的簽署及兩岸經濟整合的加強,將逐步加深兩岸民眾的命運共同體觀念,促進兩岸社會整合過程。特別是在務實的交流與對話中,逐漸厚植的兩岸共同利益和共同認知,將大幅減少兩岸衝突的可能性,為兩岸關係的長久和平發展贏得最深厚的民心和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