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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射燈電視機 儼如廣告燈箱 旺角報紙檔變身玻璃屋

旺角彌敦道呎租逾二千元黃金地段,近日出現一間「全透明」玻璃屋,內裏擺放雜誌和利是封,最吊詭是向街有一部四十吋大電視,儼如廣告燈箱不停播放廣告。有街坊指出,玻璃屋原來是報紙檔「大變身」,卻超出尺寸遭食環署警告,但昨仍繼續裝修,建屋動機耐人尋味。
* N( I  h% l- r9 Y) f公仔箱論壇  玻璃屋變黃金屋?現場為彌敦道六一二至六一八號一家酒樓對出行人路一個報紙檔,據悉報檔開業已多年,最近突由以往木板搭建的「開放式」經營,改為一間全玻璃建成、高九呎、闊三呎及長六呎的玻璃屋,甚為矚目。. _+ A: p6 ~, b% ?. f6 ]8 }- }
  擺賣利是封過期雜誌
  ~/ d% a3 M  Ntvb now,tvbnow,bttvb  記者昨日所見,該玻璃屋沒有售賣報紙,貨架上只擺放少量利是封,以及幾本消閒雜誌,其中一本更是去年出版的過期雜誌。更離奇的是,玻璃屋面向行人路,安裝一部四十吋薄身電視機,店內還安裝了射燈等照明設備,乍看儼如一個「全透明」大型廣告燈箱。7 h8 g) }- |! n6 d2 ~3 o
  一名疑是負責人的中年男子表示,該玻璃屋領有報紙檔牌照,電力是向電力公司申請,供電和牌照各方面都合法。
. R, k* T6 i2 _3 f9 N  不過,街坊指出,該處原來是一個舊式報紙檔,由於生意不佳,相信有人看中報檔所處是旺角黃金地段,旁邊店鋪售價以億元計算,而呎租亦逾二千元,不排除有人見有商機,以賣報紙雜誌為名,安裝大電視收取廣告費,圖賺取更豐厚收入。有途人對此屋感到好奇,也有人不滿它阻塞行人路。4 i8 N9 \2 Z1 O9 b
  面積超限 食環署警告
: g+ D$ J3 `* }$ V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報檔持有固定攤位(報紙)小販牌照,最近報檔進行裝修工程,該署人員巡查發現攤檔面積超逾獲准尺寸,攤檔規格亦沒有經食環署批准,遂警告該持牌人,並跟進有關攤檔規格。而就該玻璃屋,食環署曾接獲數宗投訴。
. B- f0 B8 L0 G, M- d  發言人續稱,持牌報販在營業時必須遵守《小販規例》的規定,包括不得販賣任何未有在其牌照內指明的商品或服務。如發現有違規情況,最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如違反「持牌人須確保其在營業過程中,所使用的攤檔或其他設備不會對交通或行人造成妨礙」,更可被判入獄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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