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游行餘波未了。對於當日有激進示威者堵塞中區主要干道,輿論媒體翌日基本已經一致斥責;昨日,一批運輸業成員更發起游行,既不滿示威者舉動令他人蒙受損失,也不滿警方未有嚴格執法確保社會秩序。與此同時,面對連日來社會批評,有當日被捕的示威者戴上「V煞」面具舉行記者會,解釋因為無路可行才會堵塞馬路,并指是為了公民抗命,可是卻不願評論應否就阻塞交通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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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 ~# @/ p5 L# I/ N; x5.39.217.76試問,要表達意見,就要堵塞馬路?《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游行自由,已經確保了全港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一直以來,香港均以和平、理性、文明的游行方式表達意見,既為港人引以為傲,也是傳統核心價值之一,不似其他一些地方,動輒火光處處甚而釀成人命傷亡。可是,近年游行卻見變質,即使絕大多數都是有序進行,惟最后總有小部分人士訴諸激烈抗爭,情况且甚變本加厲,一切都已超越意見表達的程度,并且防礙了其他示威者的權利,無疑是種野蠻、劣質的表現。是故,就連不少同道中人,也都不齒有關所作所為并公開譴責,不贊成堵塞馬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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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2 U8 y1 X" @5.39.217.76何况,如其所言,是否無路可行,就要堵塞馬路?首先,示威者絕非「無路可行」。事實上,當日該批人士就先后分別堵塞了不同馬路,足迹幾乎遍及中環,又何來「無路可行」?其實,所謂的「無路可行」,相信是指示威者不滿警方要求分批到達禮賓府正門。一方面,理論上言,游行路線的安排必須平衡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需要,絕非游行活動可以凌駕一切,因為由運輸業界到普羅市民都同樣享有使用道路的權利。今次事件,就令不少市民無奈地坐困中環,被逼無奈地為數十名示威者付出代價,其中,忍無可忍的運輸業界遂於昨日表達呼聲,其實不少司機及乘客都已賠上金錢與時間,都希望當局作出更好平衡。試想,如果馬路上涉及緊急狀况,例如有人須要緊急送院,后果恐怕不堪設想。的確,無論任何情况都要確保運輸系統基本順暢,才是社會運作的真正凌駕性需要。另外,視乎實際情况,為了確保游行秩序,警方分批前行的要求也非不合理,亦不構成「無路可行」的結果。事實上,堵塞馬路的抗爭手段早有前科,過去亦曾出現示威者突然冲出堵塞游行路線以外的道路的事件,當中兩人已在法庭定罪「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另外兩人則自簽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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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8 ?3 A* O5 v/ f說到底,堵塞馬路的目的不為其他,大概只為「公民抗命」四字其中,就包含明知故犯、以身試法的意圖,來挑戰心中認為不合理的制度。然而,堵塞馬路之舉,所抗的究竟是什麼命?抗維護交通及社會秩序之不合理之命?還是抗本港司法機關之不合理之命(包括上述案件)?抑或純粹為了癱瘓香港?這不但挑戰執法及司法機關的底線,也在挑戰全港社會可接受程度的底線。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v9 V4 f1 Y- D% h7 g' H- |8 M
& p; s2 p1 y' O( o公仔箱論壇為了更好平衡表達意見的自由和社會的基本秩序,警方擬就日后安排諮詢區議會,納入地區聲音考慮,誠乃題中應有之義,有利於日后減少爭議。對此,除了政治上「為反而反」,實在看不到其他反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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