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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輾屍案共犯 男子恐嚇判刑

周姓男子涉嫌暴力介入祭祀公業炒作土地,被害人若不從就遭砍斷腳筋,還嗆聲自己是台中輾屍案共犯,行徑囂張。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傷害等罪,判周男2年8個月徒刑。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民國99年5月台中市婦人遭撞死又被輾屍案,周姓男子在場助勢,依妨害公務罪嫌,判5個月徒刑。3 Z4 s7 ?; G( A* X  G" Q
判決書指出,99年7、8月,周男不知悔改,還以涉輾屍案沾沾自喜,行徑囂張。張男受委託處理一樁祭祀公業的土地買賣糾紛,竟以輾屍案向胡姓土地代書嗆聲。
% G8 C6 s; r# I9 r: j; \( ?. I「你聽過台中的輾屍嗎?我就是那個團體的啦」。周男嗆聲,周男還要給對方新台幣700萬元,希望對方趕快退出,讓胡姓土地代書心生畏懼。: U4 I4 Z; f3 \0 Z3 l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周男又率眾由張姓少年持西瓜刀砍傷不動產投資商行黃姓負責人,被害人腹部、右大腿處深部割裂傷及部分肌肉斷裂,左腳及小腿深部割裂傷及部分肌肉斷裂合併深腓神經斷裂。
6 P5 q" h; A1 a. Q, ~9 E! _台中地院審理終結,依恐嚇、傷害等罪判處周男2年8月刑期,其餘4名共犯另涉毒品買賣等案,判6年至8年6個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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