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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看見了說:“不如我以法律方式在這兒再說一次...根據本店第一法式, 弟一章, 第一節, 第一條, 第一項, 第一行, 第一式, 各下不能吃或交換或任意放下自己帶的食品給本店任何一位顧客或未取得同意任意攝取在本堂內.......意。”
兩位律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無奈的聳聳肩膀,然後把自己的三明治方入飲料內說: 這樣飲...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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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zlee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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