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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的雷曼報告 ) ?( G/ [ L8 K" _ [6 P
(2012年06月08日)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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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k" U. D/ P5.39.217.76 立法會「研究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的報告,經三年零八個月的調查後終於出台。不過,報告備受質疑,主要原因是涉及一些正常人亦解不通的邏輯問題。公仔箱論壇1 m7 R5 r1 S W0 Z0 p) X
有小組成員認為,事前知悉迷債之害、且多次寫文章指出迷債問題,卻未能作出有效監管的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要就「明知」有問題,而不落力監管「揹黑鍋」,到底背後是否另有故事呢?我同意這邏輯亦認同有關批評,但為何對負責規管銀行及證券業的財政司長曾俊華,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强,卻轉了另一套標準?5.39.217.76$ L$ u/ L' c [+ C0 D8 k
兩人既然被委員形容為「懵盛盛」對迷債一無所知、「身在其位而不知其事」的高官,本應要受到更嚴厲的批評,為何最後會全身而退,是基於「不知者不罪」?另外,有直接利益的銀行沒有責任?如果不是利字當頭、見錢開眼,迫前線員工促銷,難道員工肯自願甘冒不當銷售之污名而以身犯險?以上統統都是大眾憑常理、憑邏輯而引發的質疑。7 b+ s! D" I# M n
至於那份由小組三位成員另行撰寫的「小眾報告」,將所有問題諉過於「百年一遇」的經濟海嘯,又認為官員非神仙,反而投資者本身有責任。這說法確實「小眾」,且「護短」味極濃,根本不值一提。 5.39.217.76$ @- P2 p: P$ l
其實,社會上包括輿論、苦主及一般市民都看得清清楚楚,一種歐美亦被禁出售的「毒債」,在香港竟能任意由沒有相關金融認識的人士,銷售予一般小市民,如果不是政府官員監管不力,還能怪誰?
0 O1 C$ }2 d% O& A( o# S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一份用了三年八個月時間調查及撰寫,花費2,800萬元的報告有以上結論,未免令人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