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7萬元的中大法律系女助理教授,疑於五個月內兩度於太古城中心進行店舖盜竊,偷取價值逾1,100元的貨品,包括食物及衣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百貨公司保安員聲稱被告得手後,攜同賊贓到港鐵太古站月台,為求甩身不惜將賊贓棄置垃圾桶。; ^- U1 L- X, n% q! e
否認三項偷竊罪的33歲被告張筱樺,早前獲准推翻認罪下受審。控罪指她於去年5月2日,分別於太古城 APiTA超級市場及馬莎百貨內,偷取一包旺菜、一包紅提子及一件白色外套。另涉於同年10月5日,再到該馬莎百貨偷取一件啡色外套。案件將於8月續審。
0 c! X' L D7 I) W5.39.217.76案件編號: ESCC48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