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涉及銀行存款盜提案的兩名大馬男子,昨午被加控從武吉士村的提款機,盜取客戶資料,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 持社交准證進入新加坡的馬來西亞籍男子羅兆輝(27歲)和邢家清(39歲),相信與DBS客戶存款遭盜提案有關。5.39.217.764 k5 A. l7 Q5 J$ a* c" K* C' } @
罪成或監10年
. p: w% C! G$ [1 [. t 昨天,他們各面對一項新控狀,指他們與一名叫陳耀鵬的男子共謀,在今年的1月11日下午3時21分至4時28分,在武吉士村的提款機,裝置針孔攝像機和資料閱讀器,盜取客戶資料,牴觸濫用電腦法令。
+ l6 s0 N/ _4 d# `. Y0 p( }5.39.217.76 他們1月19日案件過堂時,對之前面對的控狀,已表示願意認罪。但昨天所面對的加控,他們卻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認罪。
0 L8 j) u0 Q) v8 V% o 羅兆輝說,他剛接獲家人的通知,說已幫他聘請律師,代為處理案件。他需要和律師商量後,才決定是否要認下這項罪狀。5.39.217.762 J, H, W, v: {4 l; W4 t: p. |
邢家清則表示,他不會聘請律師代表,但他否認犯下這項罪行。2 |. \' x3 x: t) T% l
林書浩法官諭令將案件展至4月13日進行審前會議,讓控方有足夠的時間準備資料。+ b: X* g8 I/ j* i
若兩人罪名成立,將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5萬元(約1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