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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24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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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男子,连11岁小女生也不放过!散工约刚认识的小女生到圣淘沙玩,隔天更带她回家性侵,夺走她的童贞!
8 x& b# A* l* }3 a |+ D公仔箱論壇22岁散工莫哈默拉玛特,除了被控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还犯下偷窃、拥贼赃等另3项罪,今早被判监18个月。5.39.217.76% ~- u3 E% P/ G
被告是在09年3月19日犯下性侵罪,当时他18岁,女生是11岁的小学生。
8 {8 I$ o3 Z! { F巡警突击检查发现,被告逃离收容所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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