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控白嫖“老妓女”还讨新年红包,前志愿特警手机留证据,曾传短讯叫妓女跑路躲检举,最后被判坐牢2年,他要上诉。 j" ~8 x, H. o1 E- g# h4 d; Q) D
被告黄万福(28岁)案发时为马林百列邻里警局的二划志愿特警。他被指在2007年5月到12月,向三名中国女郎索取性服务,作为不逮捕她们涉及卖淫活动的酬劳。. Z3 ?9 N1 F) n& \8 @
他涉嫌在2008年2月农历新年期间,接受妓女朱灵(42岁)的108元红包,作为向对方通报警方突击的酬劳,触犯防止贪污法令。
4 m" R: K& L9 p2 M9 U( R5.39.217.76根据判词,朱灵指2007年9月初次见面时,被告就表明警员身份,并索取她的手机号码,过后频频来电,并上她的家,要挟她陪上床,不合作就逮捕她。" B- Z3 n) a+ q+ G! B/ G9 _
被告称遭逼签口供书,法官:不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