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發表聲明,將會就挑戰立法會委員會傳召權力的司法覆核案件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兩人表明為了不拖延立法會聆訊,將如期出席11月的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聆訊,但強調不代表他們認同委員會有權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以及委員會提出問題符合其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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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出席梁展文聆訊鄭家純及梁志堅的聲明指出,案件涉及重要憲法觀點,包括對立法會及委員會權力界限的正確闡釋,釐清法院對立法會委員會的監督權力,確保委員會不會越權,涉及對《基本法》第73條的解釋,即委員會有否權力傳召證人,或要立法會全體議員才可行使權力,所以有必要在最高級別法院裁決。聲明又強調,無意透過上訴影響或拖延專責委員會的工作進度,故此將如期 11月3日委員會舉行的聆訊作供,但強調出席聆訊並不等於接受委員會有權傳召他們作證,也不代表同意委員會提出的問題符合其職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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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料進度不受影響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委員會主席李鳳英證實,已經收到鄭、梁發出的兩封信件,信中除了表明他們會就高等法院裁決提出上訴,也指出他倆將出席下月3日的聆訊。李鳳英指立法會法律顧問正研究兩封信件的內容,暫時不便評論兩人上訴的理由,她相信兩人若如期出席聆訊,不會影響聆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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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 j; f2 E4 T) X1 _) [鄭家純(左)及梁志堅(右)強調出席梁展文事件聆訊,不代表認同委員會有權行使「權力及特權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