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擅自取走建國總理李光耀部分歷史文件的李顯龍總理夫人何晶,昨晚首次打破沉默,說明她是在李光耀幼子李顯揚等人知情下,把文件借給國家文物局充作展覽用途。
7 I' _0 ^4 @) S% ]% P+ u# \& o$ o公仔箱論壇李顯揚前晚在個人面簿上指責何晶在2015年2月6日,也就是李光耀病危入院隔天,私下取走這些歷史文件。他也說,根據李光耀遺囑,李光耀的一切遺產,包括個人文件都應由遺產執行人,即他和姐姐李瑋玲醫生處理,即使是受益人也不能擅自拿走這些遺物。但何晶既不是執行人,也不是受益人,他不明白她如何能當總理公署的代表。
2 @- j& N0 W3 \$ s何晶在這個面簿貼文跟貼中指出,她2015年1月31日至2月7日隨李總理訪問德國和西班牙,2月6日並不在新加坡。她寫道:“無論如何,爸爸入院期間,我沒有任何理由去翻尋或整理他的東西,我的為人不是那樣的,那麼做也與我的價值觀不符。”
+ h, w1 q. v1 |7 t3 V6 @她說,她是在李光耀葬禮過後,當李顯揚夫婦去日本或其他地方度假時,開始整理故居,包括負責清理底層並把遺物分門別類。她表示曾告訴李顯揚,她不認為李瑋玲或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會去處理這類雜役,而這些也是李光耀夫人柯玉芝逝世後,李光耀要求她完成的工作。+ Q. _ Y# R* ^3 A# [4 t v; j+ y% i
何晶說:“玲當時在歐思禮,我在設法不打擾她哀思的情況下,也通知她了。”& T6 O: b/ ^9 A5 Z
何晶說,她在整理房子期間接觸到對李光耀有一定重要性的“有趣物品”,包括李光耀想吃“火鍋”(steam boat),但礙於電報按字數計算,為了省錢,改用“戰艦”(battleship)的電報及黎覺與王律師事務所(Laycock and Ong)的約翰黎覺(John Laycock)寫給李光耀的信。
' I$ R, E' W4 g5 M* f“我通過總理公署借出物品,而且要求總理公署向文物局強調,物品是遺產的一部分,是必須歸還的。”公仔箱論壇: G6 S8 J( g3 {
何晶說,她當時也整理李光耀的其他遺物,例如領帶,並取得李顯揚同意,讓文物局挑選他們需要的展覽品。“4月12日宣讀遺囑後,我再次通知你和玲,我把包括四件物品等遺物借給文物局。事實上,要我跟你和芬、龍和玲一起聆聽遺囑宣讀時,我就與傭人在底層工作。你或許可查閱電郵記錄,以記起我在那兩周里告知你的最新信息。”* `3 L1 L4 u1 N# l# L% x8 ?
何晶:盼你緊記
0 x( h9 z8 {! S1 ]5.39.217.76爸媽對家與新加坡期盼
?6 W: ^0 u% \公仔箱論壇何晶最後在跟貼上寫道:“不論你為了什麼而感到不悅,我希望你緊記爸媽對我們家和新加坡最殷切的期盼。”5.39.217.768 X0 D& z" c% Z' Y- w
李總理在何晶解釋她是在什麼情況下,把取自李光耀故居的部分遺物借給國家文物局後,指出物品是以公開方式借出的。
2 I( @6 t& L: Z6 A$ R) _6 k3 v7 C他也在個人面簿上說,借出物品是基於“正當理由”,也就是充作展覽用途,追思李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