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博客餘澎杉不認罪,案件昨天開審,17歲的他自行抗辯。
6 q; k+ \4 ^2 g# ?/ P0 |; s公仔箱論壇被告餘澎杉面對八項控狀,案件本來前天開審,但他在控方准備傳召證人之前表示想認罪,要了解判刑選擇。案件昨天進行刑事案件化解會議(Criminal Case Resolution),但雙方在法官內堂磋商半個小時後,餘澎杉決定不認罪。
4 O f' U& B; T) _. D公仔箱論壇餘澎杉的母親獲准從旁協助他,當控方要傳召第一名證人時,餘澎杉卻要求法官展期兩個月,讓他有更多時間準備抗辯。
# o' v+ y) D9 E)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他說,他在案件開審那天才拿到證物清單和證人名單,他需要時間準備。$ d* ~6 v. ~2 P% e: Y/ J
主控官韓儀副檢察司指出,餘澎杉面對的是推事控狀,法律並沒規定控方必須在審前提供證人名單等。何況,控方已在開審那天給了余澎杉證人名單等。
6 a" }) V3 h; B" H' ^3 v! j5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法官接受控方說法,不准審訊展期,但表示若需要,他會給餘澎杉時間準備問題盤問證人。
7 u1 E1 M3 j, _: r1 b控方第一名證人陳清豪隸屬裕廊警署網絡罪案應對小組。他供稱按照查案人員指示瀏覽超過100個網站下載跟案件有關的視頻和貼文等。
" u) _+ j1 K0 i* Z) `. ?( a1 a- Ztvb now,tvbnow,bttvb餘澎杉質疑報告中那麼多的貼文是否都跟案件有關,法官要他指出是哪篇,他表示需要時間。為了不影響審訊進行,法官要他先找出與案件無關的貼文,下次續審時再提出。
: f3 t1 _7 A- j7 J5 ?. X, b" ?' b* ?5.39.217.76第二名證人是負責檢查餘澎杉電腦的沈來發,他昨天將報告呈堂。
; s% x/ Y" F* y9 L- Y' o: v5.39.217.76餘澎杉面對的其中五項指他傷害回教徒的感情,一項指他傷害基督徒的感情,這六項控狀是從去年11月28日至今年5月19日犯下,指他辱罵基督徒是渣滓,回教徒是弱智等。 u' p7 \4 j# F6 [% X
餘澎杉面對的另兩項控狀,一項指他沒有遵守指示,在去年12月14日到裕廊警署報到。另一項指他沒遵守庭令,在5月10日向裕廊警署報到。餘澎杉是在今年5月11日遭逮捕,並在今年5月26日被控上國家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