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經太陽花運動,再經過兩次選舉,民進黨獲得從“中央”到地方、從“國會”到政府的全面執政權,進入“民意翻轉”新時代,但新民意進入新“國會”,“立法院”的表現卻顯得荒腔走板,一些“立法委員”沒有下限的低品質問政,內容錯誤連連,甚至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1 K' q# X7 ^- R(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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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今天社論指出,曾經擔任樂團主唱的“立法委員”林昶佐,日前在“立法院”提出質詢,先是指責政府縱容對岸放任實施台灣藝人登陸審查制度,又說朋友向他透露,只有台灣歌手在大陸演出時會有武警在場盯場,這是“鎮壓”台灣歌手,還說“如果是少女時代,想必就沒有”。這些質詢內容與事實有極大的出入,讓人好奇“立法委員”為什麼這樣問政,是無知?或別有用心?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3 k$ j* W6 c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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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 q2 d5 w5 z& Z0 x0 n# ntvb now,tvbnow,bttvb 首先,因為歷史的遺留,兩岸過去曾經敵對,現在仍然處於特殊互動關係。不只大陸對台灣藝人登陸加以審查,台灣對大陸藝人來台也有審查。不只藝人如此,其他領域也是一樣,例如兩岸記者交流或是電影的引進等都是,而且台灣對大陸電影來台的配額限制還比對岸更加嚴格。“立法委員”關心兩岸交流,期待政府爭取更佳待遇,當然合宜;但是身為“立法委員”,應該了解整體情況,透過可行的修法或立法來試著改進制度,而不是自以為不合理就不做功課直接隨便開口質詢,如果別有用心,企圖挑撥兩岸人民感情,就更不可原諒。 + N1 U4 w& ?) W( O2 T9 M
0 I" O' R6 P- T n7 `. _1 ^" j 藝人在大陸演出時有武警在場,絕非針對台灣藝人。只要問問有經驗的業界人士就知道,這是對岸針對大型活動的固定規定。簡單上網查一下也可以知道,對岸政府在2007年8月明文公布、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對經安全許可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公安機關根據安全需要組織相應警力,維持活動現場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預防和處置突發治安事件,查處違法犯罪活動。”除了上網可以找到相關的規定之外,還可以查詢到過去的新聞報道,例如2013年韓國少女時代在大陸演出時,就有1萬多名警力維安。 tvb now,tvbnow,bttvb$ T1 L$ F( n5 G* q
) ?: {( X: e" t, i( } W# b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這麼簡單的事實,“立法委員”完全不做查證就在“國會”殿堂提出質詢,顯然是無知;如果明明知道事實不是這樣還要故意提出質詢,那麼在扭曲事實背後炒作新聞對抗大陸的動機就更加可議了。 $ ~. G2 @2 H9 _)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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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體觀察“立法委員”最近的表現,林昶佐荒腔走板的質詢絕非僅見,包括PM2.5計算方式、爐渣是否具有pH值、憲兵不當搜索等議題的質詢,都曾引起傳統媒體與社群媒體廣泛的議論,顯示一些“立法委員”並不具備應有的專業。說的直白一點,就是不夠用功。有些專業領域或許不容易在短時間內進入狀況,但“立委”們應該多用功,或督促助理下功夫研究,謙卑請教專家學者的意見也是好方法;其實有許多議題只要稍加查證就能夠明白,如果“立法委員”質詢時連這樣的議題都能夠說錯,必屬權力傲慢造成的無知,或另有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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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經過定期民意洗禮的“立法委員”,都具有可觀的學經歷,應該比一般選民更懂得民主政治ABC,也應該深知“立法委員”的主要使命是:修法及立法、透過質詢與預算審查來監督行政部門,以及透過選民服務反映民意。但顯然許多“立委”並不關心法案,質詢內容也與監督政府施政無關,甚至在“國會”殿堂上亂問、亂講、亂罵,連最基本的查證與研究功課都不做,以為自己的主要工作就是高姿態辱罵官員。說穿了,他們質詢的目的是爭取新聞版面作秀,為自己打知名度。 9 [- J) [' z3 X( J! \
) o& Z$ }* N1 O2 y$ p5.39.217.76 “立法委員”的重要性與偉大性,在於透過“立法院”多數意志,決定行政部門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什麼事,監督行政部門的表現,如果不滿意還可以透過提出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來倒閣。換個角度講,對於沒有立法授權的事情,行政部門就不能去做,否則就是違憲與濫權。但一些“立委”本末倒置,自己不認真研究如何立法,質詢時卻要求行政部門去做法律沒有授權的事、搞錯應該質詢的對象,甚至完全不查證就在“國會”殿堂說出不具基本科學常識或是違反事實的話,這種表現不只愧對選民付託,更是領高薪做錯事,當然是“國會”之恥,更是台灣的民主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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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4 A8 T b( L% w& A 民主國家的“國會”至為重要,“立法委員”肩負重要的立法、監督及反映民意任務。“國會”直接對民意負責,除了換屆改選外幾乎沒有監督機制。但這絕不表示“立法委員”在問政時可以荒腔走板、不問品質,這不只愧對選民、浪費公帑,更會造成民眾對民主體制失去信心,成為醞釀威權主義的溫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