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貪案,法官將於今日正式將兩人定罪及判刑,最壞結果是兩人被判即時入獄。有商台員工指無論情況多壞,陳志雲也表現得可接受。
# Z8 S8 p$ k0 y, k3 ytvb now,tvbnow,bttvb陳志雲昨早沒有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有商台員工認為是「人之常情」,因為過往在上庭前一至兩日,陳亦會請假。他指出,若陳志雲被判監禁,商台暫未有打算另聘主持替代陳的位置,因為平日陳志雲放假,都會有員工在幕後幫忙,而《晴朗》的其他幾位主持亦可應付工作。; o: O: h: R1 V( f( D: c& \1 x% L- y9 L
「無論情況多壞 表現得可接受」6 l; G) M% g1 {9 [3 R, [3 A2 Q, o
該名員工形容陳志雲性格樂觀及有自信,「他表現到無論情況多壞,也可以接受。」該員工又指,陳志雲平日樂意與員工分享案情,不會避談,員工都支持陳志雲,但不會陪他到法庭聽取判刑。「難道要好像葉家寶那樣,有幾個女仔拖着他?」5.39.217.765 {, C' ]8 _) ~9 ^# A
上訴庭早前下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潘兆童將兩人定罪及判刑,並駁回陳志雲要求暫緩執行定罪及判刑的申請。上訴庭認為,除非發出特別聲明,否則原審法官應立刻或盡快執行定罪及判刑命令。
- }4 ~. p* J! i8 h D5.39.217.76早前陳志雲代表律師曾形容,定罪對陳來說猶如死刑。上訴庭則認為每名被告人的背景、社會地位等均不會影響法庭的處理方法,如上一級法院裁定被告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自然會撤銷,這是任何刑事案件的恒常處理方法,並批評其申請是本末倒置。
4 k! `2 n5 z$ p5.39.217.76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於5年前被正式起訴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兩人其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提出覆核獲批。原審法官潘兆童其後再次裁定兩人無罪,律政司於今年10月第二度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原審法官將陳叢兩人定罪及判刑。
' i; @7 R/ Z% h$ F" W5.39.217.76倘入獄刑期過長 陳可提上訴
* K% f) H+ {( l1 _兩人被控的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根據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7年及罰款50萬元。過往亦有不少涉及這項控罪而被判監案件。去年電訊公司前高層收受170萬元賄款,將投標機密資料外洩,就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判監16個月。2012年星展銀行前經理涉為客戶兼前老闆投資獲利,私下獲報酬130萬元,就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判監26個月。' k5 H, Q6 w) J+ n9 t! `- f
法官今日若判陳叢二人緩刑或入獄刑期太短,律政司可就刑期過輕提出覆核,陳叢二人亦可就刑期過長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