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內政部副秘書長(安全)拿督斯里阿德南警告,任何將保安公司執照租給第三者的公司,將在1971年私人機構法令第4(1)條文下,被內政部吊銷執照。
, A: H5 P' D2 \3 |7 j) K7 M公仔箱論壇他是針對《每日新聞》日前報導,國內約10%或80間保安公司竟然將執照出租給第三者從中牟利,每月可獲得高達5萬令吉豐厚收入一事,發文告這麼說。3 { Z& v; a; w% H! e3 u
“去年及今年,內政部已經吊銷24間保安公司執照,此外,為了打擊聘請外勞任職保安人員,內政部也與移民局、國民登記局及大馬皇家警察合作展開執法行動。”/ f1 ~2 M8 @1 W5 \5 C1 V2 b" z
他說,2012年11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在208場執法行動中,共逮捕774名非法外勞。3 `6 t* S; j* k( c, b
他說,內政部將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杜絕非法外勞任職保安人員或租賃保安公司執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