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國陣將列舉買票、阻止選民投票、發起種族性活動及抵觸選舉條例等4大理由,針對37個國州議席的成績向法庭提出上訴。: W7 [( k) r" H! M. @
稍早前,國陣宣布對全國大選中的37個選區成績感到不滿,在這些選區中,共接到超過50宗的投訴,而國陣將針對這些投訴向法庭提出上訴。
: v) j9 e/ d; \, t0 u# U0 l' h《每日新聞》報導說,巫統及國陣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哈法利佔指出,自他與國陣14個成員黨代表律師會面後,即總結出上述4大理由。* E/ J: k) D6 O4 E
他說,上訴的相關資料是由國陣監票員、敗選候選人及候選人向警方做出的投報。9 Y% ]& U5 d% ?3 ?& V, S
“在國陣將提出的逾50宗上訴中,大部分來自登嘉樓、吉蘭丹、聯邦直轄區及沙巴。( t0 o- I3 w0 R& {
“我們發現一些選民被反對黨阻止投票,以及有反對黨候選人買票及一些不遵守選舉條例的情況。”公仔箱論壇! c# a% |5 j% ^3 _8 B: V
哈法利佔指出,他目前在收集證據之餘,也與一些被視為證人的人士會談。, h( z& L- |! x9 W1 j: x1 O
他說,國陣是根據多數票及廢票的標準提出上訴,例如國陣候選人以不到5%多數票輸掉的席次將被例如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