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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雪大臣起訴反貪會前主席藐視法庭

(吉隆坡2日訊)由於不滿反貪污委員會前主席拿督斯里阿末賽益沒遵守協議,刊登道歉啟事及繳付堂費,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今日再入禀高庭起訴前者藐視法庭。. a7 B) @) @6 L& T
根據卡立及阿末賽益在今年3月19日所達致的和解協議中,後者必須在庭上宣讀道歉聲明及於規定的4天限期內,在《新海峽時報》封面及《星報》刊登公開道歉啟事,以及支付1萬令吉堂費。
. m( O1 k$ d. b/ N: J8 W  ytvb now,tvbnow,bttvb不過,卡立今日通過辯護律師奈也單方面再入稟準令的申請中指出,阿末賽益除了在庭上宣讀道歉聲明之外,並沒有在兩家英文報章中刊登道歉啟事及繳付堂費。
) G# E/ z; ?  f申請中指出,阿末賽益此舉已輕視、阻撓、矮化及藐視法庭諭令,因而把阿末賽益及大馬政府列為第1及第2答辯人,並要求支付堂費及法庭認為合適的諭令。
8 p2 C; Q0 f4 \4 Z# @  G' N0 f' b卡立也聯同入稟宣誓書支持上述申請。
. [! J% }3 d& O/ q/ l7 Y  i( Z6 \, h/ c公仔箱論壇阿末賽益是於2009年2月20日,針對卡立涉及的兩宗濫權舞弊案,即於2008年花費州政府11萬400令吉,購買46頭牛供敦拉薩國會選區,以及濫用公款2萬令吉維修豐田凌志(Lexus)私用轎車,發表談話,指反貪會已掌握提控卡立的確鑿證據。
9 ?( u. h+ f1 @, A" L, s  v7 i卡立於2009年4月27日就有關言論言論入稟高庭,起訴阿末賽益誹謗,並把阿末賽益、反貪會及大馬政府列為第1至第3答辯人。0 q7 L- C, z& r6 Y7 [$ i) I
反貪污委員會過後於2010年2月結束對卡立涉貪調查,未將卡立提控上庭。
) Y, z, u  _$ |/ u4 ~公仔箱論壇今年3月18日,卡立起訴阿末賽益等3造誹謗案;訴辯方較後達成庭外和解協議,高庭諭令阿末賽益在庭公開道歉及繳付1萬令吉堂費,以及在4天期限內在兩家英文報章刊登導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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