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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茲裡:大馬不是世俗國

(吉隆坡22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裡指出,根據我國歷史,馬來西亞是由馬來統治者成立,聯邦憲法也闡明回教為國教,因此,馬來西亞不是世俗國。/ S, B5 \& \+ n
他強調,世俗國不會把某種宗教列為國教。
! f+ O' q3 [; V5 p3 d6 t他今天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民主行動黨芙蓉國會議員約翰芬南迪的提問時這麼說。無論如何,他也沒有聲明我國是回教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R! I3 ?) d/ r8 x3 m# M8 M
他說,憲法其他條文也進一步鞏固回教作為國教的地位。
, U; S; c( B! z0 W5.39.217.76這些條文包括第4章第11條文闡明聯邦法律與州法律不允許向回教徒傳播任何宗教教義或信仰;第2章第12條文闡明聯邦及州政府有權利成立、保持或協助成立回教機構等。
, k7 }- f* D$ E* \5.39.217.76“其他世俗國如美國、印度及土耳其在憲法中清楚闡明本身為世俗國,世俗國並沒有把某種宗教列為國教,人民允許信奉各自的宗教。
* {  m/ {4 j9 w' z  [* `公仔箱論壇“我國聯邦憲法,並沒有'世俗'這個字眼。”
9 {) p2 O( z: p" e: l( l公仔箱論壇納茲裡說,針對1988年的仄奧馬案(Che Omar Bin Che Soh ),法庭不曾裁定大馬為世俗國,法庭是裁定根據聯邦憲法第162 條文,大馬繼續使用世俗法律(undang-undang sekular )。
7 b% K. a8 d0 B( w% n1 I4 h* l7 E無論如何,他說,在聯邦憲法162條文下,相關法律使用的字眼已在獨立日之前改成“現有法律”而非“世俗法律”。(sungguhpun begitu didapati bahawa di bawah perkara 162 perlmbagaan persekutuan,perkataan yang digunakan untuk merujuk kepada undang yang digubal sebelum hari merdeka ialah "undang-undang yang sedia ada"dan bukannya "undang-undang sekular".)
+ w; j7 a- g& A9 \( j( X公仔箱論壇約翰芬南迪提出附加提問說,我國曾有3名歷屆首相指大馬是世俗國,與納茲裡的說法有衝突。
$ K9 L: l  D0 n對此,納茲裡說,他無法證實3名首相是否曾發表有關言論,可以肯定的是,針對仄奧馬案件,法庭不曾裁定大馬是世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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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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