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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智文7歲時,父親過世,而後隨母親遷居加拿大蒙特婁生活。他10歲就懂得賺錢,19歲加入時裝公司工作。1970年代初,由於工作關係需要到香港工作,自此愛上香港。他在鄭經翰訪談節目『星期日大班』說他來香港時已經有100萬加元財富,但他在香港才第一次置業,就是他在香港的第一個辦公室和住宅。- j! |" X$ C/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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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前,盛智文感到香港除了酒店餐廳外,欠缺有特色又可輕鬆談生意的西餐廳,於是決定在中環小街蘭桂坊開設一家餐廳,名為「加利福尼亞」(California)。隨著不斷發展,蘭桂坊漸漸熱鬧起來,更成為香港重要的夜生活消閒區域。盛智文目前擁有蘭桂坊一帶7成物業業權,由於蘭桂坊由他開始發展,為他帶來「蘭桂坊之父」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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