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發表於 2012-2-23 10:43 AM
| 顯示全部帖子
民事職總要求政府‧公務員加薪700至2500
0 W5 Z" a9 G3 ~( {% s, R/ F5.39.217.76全國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要求政府調整1級至54級公務員薪金700至2千500令吉不等。- ^$ W+ m9 O/ s7 C3 V) S
民事職總主席拿督奧馬說,政府應該在現有馬來西亞薪金制下調整這些公務員的薪金。tvb now,tvbnow,bttvb) {& {3 t$ }: o3 u0 R3 \

0 x. A8 R$ y, h( c他今日向新薪金制特別工作隊提呈民事職總的建議後對記者說,他們要求的調幅為1至16級(700令吉),17至26級(1千令吉),27至40級(1千500令吉),41至48級(1千800令吉)及52至54級(2千500令吉)。
z! C- N! x3 etvb now,tvbnow,bttvb他進一步建議,已經達到頂薪的公務員應該獲得追薪。
$ }: }* P' u* G7 e/ N, S5.39.217.76“舉例說,如果他們已經5年沒有調薪,他們每年加薪額為100令吉,那麼他們應該獲得500令吉的追薪。
4 M. u& u) p# j3 i/ {- qtvb now,tvbnow,bttvb民事職總也要求在2011年12月之前已經通過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應獲調薪。; Q2 k4 H- F- y, c
“我們接到許多投訴,即考獲第四級能力水平評估者將不能在新薪金制中獲得調薪。 |
-
1
評分次數
-
加入【無】寵物家族
開開心心過每一天
有族長奬勵,同族友幫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