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否認就重新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作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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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x# c; t Z7 l發言人指出,將公屋單位售予租戶,只會令有關單位不能再用作編配之用,這會最終影響公屋單位的流轉。此外,租置計劃自推行以來,房屋委員會的屋管理政策未能在租置屋內全面執行,以致居於租置屋和一般公共屋的租戶受不同的管理措施規管,產生一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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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D! Y3 I9 D. B( _; k租置計劃在1998年推出,在2002年宣布停止。儘管政府不重新推出租置計劃,現時居於39條租置屋的公屋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而有意置業的公屋居民,亦可於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租置屋公屋單位和居屋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