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歲女童無罪? 女童家友人:吳嫌卻都不敢回家睡
性侵3歲女童無罪? 女童家友人:吳嫌卻都不敢回家睡95年3月,吳姓嫌犯被控藉口帶3歲女童出去玩,將女童帶至住處,以吸管、眼鏡架、手指性侵,並親吻胸部。女童當晚因下體疼痛,經母親追問後全案曝光,吳男則否認涉案。本案一、二審都認定吳嫌違反女童意願,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分處4年6個月,7年2個月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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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I3 c. ]' h+ W$ p最高法院合議庭庭長邵燕玲卻認為「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並建議將吳嫌依「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減輕判決。全案發還高分院更一審後,法官認為,吳男測謊前一晚未睡好,加上自認委屈而憤怒,所以測謊沒有證據力。另,據沿途監視器畫面,兩人外出後曾到超商,扣除結帳、紅燈、折返等時間,時間不夠回家性侵,因此改判無罪。 公仔箱論壇( z( s0 ~* M, \7 y E/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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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聞報導後,該案相關人、女童阿嬤的許姓友人認為法官理由與事實不符,透過立委邱毅牽線,1日晚間接受政論節目專訪。許小姐指出,當天大家聚在她家打麻將,約中午12點到齊,因為多一人,吳嫌就自告奮勇帶女童出去玩,大約下午1點的時候,她刻意下樓等兩人,看到回來的女童不斷抓下體、拉褲子,當時吳嫌還跟女童說:「你不可以在外面脫褲子,會被大家笑,要回家才可以脫!」 tvb now,tvbnow,bttvb# P( O- s& i$ M$ F/ E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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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回家後,女童家人在洗澡時發現有異,女童阿嬤還打給許小姐詢問相關訊息,許小姐當時建議應打電話給吳嫌,之後女童家人帶女童到高雄婦幼醫院看診,是診間醫生發現有異,主動向刑事警察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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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姐還透露,事發後,吳嫌還打電話給她,詢問是否可在她家過夜,原因是「怕被女童父親打死」,當時她還跟對方說「如果你沒做虧心事(錯事),是在怕什麼?」但對方沒有回話。許小姐在節目中不斷強調,她講的都是真話,跟她在鳳山地方法院作證時講的一模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