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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租賃修正法不利雙造 二手車商要求對話

泛馬汽車銀業聯合總會將于近日,針對2010年租賃(修正)法令下的4大不利于消費者與車商的措施,呈備忘錄給貿消部等部門,尋求對話機會。* Z0 Q( k% I1 X4 p/ ?& z
 該總會會長拿督許綜文說,他們主要反對政府強制二手車需經過電腦驗車中心的18項檢驗,其他是買賣二手車、買賣新車,以及貿消部官員可任意取締車商。
1 u7 s4 M8 g4 F5 o9 N2 x) Y, Q0 }/ d: ktvb now,tvbnow,bttvb 他說,該法令將在本月15日實施,但是至今,電腦驗車中心仍沒公布18項檢驗的收費。
) L& V& z9 M9 f% j6 g公仔箱論壇 他認為,交通部之前的B5(4項檢驗),足以保障二手車的安全性能。
: b1 u7 B$ _, j0 I' O. K5.39.217.76 “政府不應強制規定二手車須通過18項檢驗,它應該屬于自願性質,讓車主自行決定要不要進行檢驗。”
9 P5 ^) t4 h7 ?+ [% ^' t& |6 b公仔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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