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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銀行客戶董事偽冒客戶簽名盜取逾三千萬囚七年

一名銀行客戶董事,偽冒客戶簽署,盜取超過三千萬元,在高等法院判入獄七年。四十二歲女被告,去年四至八月偽冒客戶簽名,先後七次未經授權,轉帳合共三千一百萬元,用於償還賭債。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控以一項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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