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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犯法就不要跟执法者理论,就算执法者持有双重标准,大可以去市政局投诉。我最看不过那些明明知道自己违例泊车的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而不顾其他驾驶者的感受。在自己被开罚单后还要跟执法者理论,根本就是在打自己嘴巴,明知犯法,还要犯,这不是自作孽,还要怪执法者不公,根本就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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