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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就「阻差办公」罪上诉 法官奔丧哥巴拉案展期审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凌晨十二时三十分公仔箱論壇; S/ z9 a* Y8 O  ?7 P) ?. {
(槟城28日讯)刚于今年退出公正党成为独立人士的巴东色海国会议员哥巴拉,去年因涉及阻差办公而被槟城推事庭宣判罪名成立,罚款3000令吉或以6个月监禁替代,可能因此丧失其国会议员资格的他后来提出上诉,原定于周四上午在槟城高庭聆审,却因承审此案法官拿督扎玛尼的母亲于昨日逝世与需返回家乡奔丧,因此案件被迫展延至他日审讯。
9 f, T" \9 C. \+ A* t" ]& N媒体一早就已抵达槟城高庭等待案件开审,惟等了一段时间后,依然不见哥巴拉等人前来法庭,就连大门也是紧关闭着,媒体因此向通译员与主控官陈陈玥錆副检察司了解后,才发现法官因母亲突然逝世需返回丁加奴家乡,因此当天所有案件包括哥巴拉的案件被迫展延审讯。
$ {8 T+ B% m% s1 C( @% T  z公仔箱論壇哥巴拉是针对去年5月14日槟城推事庭对他作出以上判决而提出上诉。但其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已被驳回。由于哥巴拉将提出上诉,这意味着在这上诉期间其国会议员资格将不受影响。
: z* ^1 Q& f$ J8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根据联邦宪法,若一名国会议员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1年以上或罚款2000令吉以上,其议员资格将会被取消。
% [" ]$ \# f" L2 `$ Q% t当时推事庭认为,基于控方证据充足,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此外,当时其代表律师雷尔(目前已退出其审讯工作)向推事求情指出,哥巴拉是一名国会议员,希望推事允准减低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否则哥巴拉将丧失国会议员资格。然而,主控官苏海米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给予原判,因为阻差办公事件经常发生,必须严正视之。2 V7 ^: B. n% c1 \) c
当时峇都茅州议员拉文闻讯后即赶往槟城推事庭探望哥巴拉,同时也向媒体表示对此判决感到不满。
' v& }3 `- K$ g* j公仔箱論壇被告哥巴拉于2002年1月29日,大约中午12时20分,在州元首路蓄意阻碍首席警长沙拉瓦南执行任务,即被告不愿服从首席警长的指示,让车牌WCN 1175的罗里继续向前行驶,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在此条文下罪成者,最高刑罚为2年监禁或不超过1万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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