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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国有香港的监证科好像戏里一样这样有效率,查手指印等等,就很快破到案。但我国。。。。就好像去年我家被劫匪潜入家中,俩位警员在我家走来走去,先后不到十分钟,就随便拿个盒子(那个盒子只装rm0.01和rm0.05的硬币)硬币就洒在地上,说要拿一些回去做证据。拍几张照片就算了。还问我谁还在我家一起住,我就答他,我的妹妹(当时我的妹妹在公司敢着回来)那位警员就说:I SUSPECT YOUR SISTER. (当时我的妹妹房间比起我们任何人的房还要乱)我说不可能,他就笑一笑离开了,临走之前还向我要了一个朔胶袋,我就给了他一个jaya jusco plastic bag,他说要装证据。什么查手指印,证据袋,穿手抹,通通都没有。。这就是我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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