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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v7只是一间公司。理智的想一想,撑不撑黄义忠与《非谈不可》都不是它的范围之里,全间ntv7是有很多员工工作,公司要考虑到全公司的利益与前途才可以,不是说支持黄义忠与《非谈不可》就可以不顾其他员工与公司所建立的一切。在公司角度来看,我觉得公司没有错。电视台管理层都被逼设下“三不条件”,自我设限,ntv7都在被逼的啊!不依他们所订,我想明天就停播ntv7。ntv7有苦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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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 D# k. X3 y‘只手遮天’这四个字,又可以用在这间事情里,干涉媒体自由,不让马来西亚的媒体完全自主独立,试问人民究竟有没有应有的知情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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