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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曾蔭權比董建華更樣衰 盧峯

曾蔭權比董建華更樣衰  盧峯tvb now,tvbnow,bttvb0 t) T6 `6 L9 ?4 @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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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果然愛作弄人,特別是那些自以為是,不懂吸取教訓的人。5.39.217.76- N! H5 D6 a  K4 _!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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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前的夏天
,五十萬人上街,逼爆維園,高喊反對二十三條惡法。當時的特首董建華先生及負責推銷方案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原先仍堅持惡法上馬,準備硬闖立法會。但在民怨沸騰下,支持立法的建制派政團及議員登時腳軟,決定轉軚,殺董建華及葉劉淑儀一個措手不及,迫使他們要無限期擱置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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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A2 C% h9 j/ b! H" _: g7 _; w" N5.39.217.76現任特首曾蔭權先生、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先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先生當時已是政府管治班子成員
,見識過五十萬人怒吼的威力,目擊過建制派忽然轉軚的影響,實在沒有理由重蹈覆轍。誰知這些所謂管治精英根本沒有吸取歷史教訓,更不明白人民力量足以扭轉乾坤,以為倚賴建制派在議會的多數票可以為所欲為,不用理會七一大遊行二十萬人的呼聲。結果,建制派在市民的咆哮聲下再次腳軟,特區政府也被迫暫時擱置廢除補選的惡法,重新開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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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 A# n1 O' k6 w7 T前特首董建華在二十三條上犯錯還可說經驗不足
,政治歷練不夠,把握不到民意民心的重要性。曾特首有前人經驗可以借鑑,又有一眾政治化妝師輔助,卻仍然犯上同樣的低級錯誤,令特區政府威信蕩然無存,他的管治、他的表現實在比董特首還不如。要不是他任期剩下不足一年,北京大有可能要求曾特首忽然腳痛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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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g; D8 @, Atvb now,tvbnow,bttvb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
,曾特首及特區政府在宣佈擱置惡法的立法程序後仍堅持替補機制合情合理合法合憲,還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顯而易見,這些高官還是聽不到市民的聲音,還是不明白包括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及社會各界的質疑,實在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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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大律師公會一再指出
,《基本法》第六十八條清楚列明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第二十六條則保障市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今次特區政府制訂惡法,廢除立法會補選,引入不知所謂的替補機制,明顯是在侵損市民的選舉權,明顯是在削弱立法會的合法性及權威性,令立法會不符合由選舉產生的規定。也就是說,替補機制不管是原版本或修訂版都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都是違憲的,特區政府根本沒有理由再繼續相關的立法工作。

2 R: a; i4 e* p! @公仔箱論壇而且,補選機制在香港行之有效,能讓市民透過選票清楚表達本身的訴求,能讓政府、政黨及議會更掌握民心的向背。即使是去年備受爭議的五區補選變相公投,市民的意見同樣清晰可見,足以讓各方面反省反思。這怎麼能說是甚麼漏洞呢?這怎麼能說是濫用呢?即使真的有政團或議員利用補選推動其他政治目標,選民、市民也可以利用手上的選票懲罰有關議員,也可以用手上的選票對這些議員及行動說不,根本不用政府設立甚麼替補機制堵塞漏洞,更沒有理由因此剝奪市民參與補選的權利。tvb now,tvbnow,bttvb9 C9 Z) I, e7 c8 M. X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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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
,設立替補機制是不合理、不合法及不必要的。特區政府該做的是撤回惡法,取消替補機制,保障市民的選舉權。假若曾特首及特區政府執迷不悟,妄想幾個月後讓惡法捲土重來,那他們面對的將是市民更強烈的怒吼,更嚴峻的管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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