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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四死者料裁死於意外


8 Z4 ^, d: o# J" ]3 k1 R# d9 V  c圖:旺角嘉禾大廈五級火造成四人死亡 tvb now,tvbnow,bttvb5 b9 V6 W  j) |* P+ `5 M
【大公報訊】死因庭繼續研訊零八年旺角嘉禾大廈四死火災的案件,代表消防處的律師廖遠明表示,四人是死於意外,屬於悲劇,消防員應避免與市民共用氧氣樽。死因裁判官吳承威說,若陪審團接納法庭的證據,唯一結論是四名死者死於意外。吳官表示,研訊不是為追究法律責任,但可就防止同類事件發生提建議。死因庭將於今日總結證供。
" \  u  r4 C: V, U* v, V  K/ t& v6 v代表消防處的律師廖遠明結案時指出,根據證人口供及法醫官報告,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和消防員陳兆龍所用的氧氣樽並沒損毀,只是因用完氧氣,吸入大量一氧化碳致死。他說,即使呼吸器的供氣量增加,無線電對講機又能對話,也未必能令兩人避過一死。他表示,消防當日救出九十人,看不到消防處在大火中的工作系統及方法有不足之處。
3 @8 D3 y- S4 V/ q3 y' ]tvb now,tvbnow,bttvb廖遠明說,消防員救人必須嚴守紀律及指示,再視乎環境及體力等因素。消防員應避免與市民共用氧氣樽。他認為,消防通訊系統正常,但不排除有消防員未按指引,太多人同時使用,令系統出現干擾。他表示,消防處現時已有較新式的呼吸器及通訊機,並將採用數碼無線電通訊系統,認為陪審團無需就其設備及程序作任何改善建議。
. B, d( `; m* P& I% F吳官指出,案件證據無疑點,四人主要是死於吸入濃煙,若陪審團接納法庭的證據,唯一結論是四名死者死於意外。吳官說,進行死因研訊是為了公眾利益,以及要向死者家屬披露更詳盡資料,並非追究法律責任,但陪審團可就如何防止同類事件,作出建議,提出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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