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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胸警又犯案 花蓮仲介色情

8年前,保大員警馮德明在少女的胸前烙上「夜貓」兩個字,也遭以傷害罪判刑,最近他又涉嫌媒介少女性交易,遭到花蓮地檢署起訴,一再走錯路,讓以往警界同事都大感惋惜。
% g7 v2 U* Q) \4 K" K' F, c" v- ?5.39.217.76馮德明原本是保大員警,有大好前途與發揮舞台,8年前因為在少女胸前刺上「夜貓」兩個字犯下傷害罪,遭判刑一年十個月並記兩大過免職。
; }' ^: i" N- x6 H2 z+ _/ [5.39.217.76免職後,馮德明返回花蓮老家,當時場景都還歷歷在目;沒想到事隔8年,他竟然在花蓮又犯案,這次犯下的是媒介少女性交易。檢方發現,馮德明利用暑假時間,誘騙未成年少女與其他人從事性交易,自己再從中抽成,每次金額在2500元到3500元。
/ g; I$ c0 K& ~$ e1 o+ _& {5.39.217.768年前犯案時,法官好心給馮德明機會,只判了一年十個月,如今他回到花蓮老家又犯案,因仲介非法性交易被起訴,誤入歧途、一錯再錯,也讓警界同事相當惋惜。5.39.217.766 {1 P9 m4 ^0 C2 R7 [
NOWnews/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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